uu萌还记不记得

上个月咱们一起讨论

有关“生鲜灯”的相应问题

12月1日起,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

能给生鲜食用农产品“美颜”的“生鲜灯”

从此被明令禁止使用

今年11月份起,

唐山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行动、

广泛宣传、引导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场所

经营者自检自查,下架“生鲜灯”

还原食用农产品“真本色”

规范商家诚信经营

让广大群众明明白白消费

路南区 局执法人员

宏兴市场生鲜肉销售场所“生鲜灯”

进行排查整治

丰润区局开展禁止使用“生鲜灯”

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监管人员对吉顺发市场进行排查

滦南县 局执法人员

对滦南综合交易市场相关摊主

进行责令整改

丰南区 局执法人员

对家万佳超市(东湖店)

“生鲜灯”进行排查

滦州市局

对大中型超市及农贸市场

进行督导检查

路北区 市场监管局文化路分局

对悦富强城标准化菜市场

照明灯具进行检查

开平区 局执法人员

督促个别经营户更换“生鲜灯”

迁安市 局执法人员

指导万嘉果蔬粮油批发市场经营户

更换照明设施

曹妃甸区局

对大中型超市开展“生鲜灯”

排查整治

高新区 分局执法人员

在盛华市场开展“生鲜灯”

专项排查整治

乐亭县 局督促

大东方商贸(东城分公司)

鲜肉摊位更换“生鲜灯”

古冶区局

古冶区林西同济超市“生鲜灯”

进行排查

在汉沽管理区 分局的监督检查下

河北家仁连锁超市相关摊位

都已关掉“生鲜灯”

下一步,

唐山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

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使用“生鲜灯”的行为

对拒不改正的

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同时, 欢迎广大消费者进行监督

如发现有商家仍在使用“生鲜灯”

可以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来源:唐山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