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敬榜样!平凉政法楷模

——第三批“执法办案”楷模发布

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崇高事业需要榜样引领。“铸忠诚警魂”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政法机关牢牢把握活动要求,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政法铁军。

为表扬先进典型、弘扬新风正气,鼓舞激励广大政法干警积极投身新时代政法事业,全市开展政法楷模选树宣传活动,按照“对敌斗争和打击犯罪楷模”“服务群众楷模”“执法办案楷模”“综合管理楷模”四种类型,分四批次选树40名政法楷模。

今日发布第三批次10名“执法办案楷模”。

执法办案楷模事迹展

马腾飞

男,汉族,1986年10月生,中共党员,现为崆峒区司法局九级职员。

该同志切实把政治引领贯穿于社区矫正工作全过程,秉持“教化人心 助教新生”的理念,在实践中探索实施“五化”工作模式和“十要一防”工作措施,让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真正“实”起来、“强”起来、“活”起来,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刘 平

男,汉族,1977年10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崆峒区人民法院崆峒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该同志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聚焦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结案率、审执结率均位于全院前列。荣获全市法院办案标兵、优秀法官等称号。

董建华

男,汉族,1973年9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华亭市公安局东华派出所所长、一级警长。

该同志强化案件侦办,2022年以来共破获食药环、盗抢骗、黄赌毒等案件110起,辖区刑事和治安警情分别下降13.7%、25%。深入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活动60场次,成功阻止电诈案件20余起,止损100余万元,先后受到上级机关表彰奖励35次,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

赵建国

男,汉族,1986年8月生,中共党员,现任泾川县人民法院二级法官。

该同志认真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宗旨,做到公正办案、案结事了,所办理的案件无一缠诉上访,以扎实的工作业绩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2021年以来,累计办理各类民事、执行、刑事案件1235件,公开庭审直播283场次,案件指标均居全市前列。

康伟伟

男,汉族,1985年9月生,中共党员,现为泾川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三级警长。

该同志善于钻研学习,业务能力突出,先后侦办了省督“3.18非法经营、网络赌博案”、部督“马某某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等大案要案,在打击违法犯罪一线岗位上尽职尽责。先后被市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两次,2023年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公安机关打击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业务大比武决赛‘练兵标兵’称号”。

王 超

男,汉族,1988年2月生,中共党员,现任灵台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二级检察官。

该同志忠实履行新时代检察官职责,办理各类刑事案件400余件, 无超期、错捕或案件质量瑕疵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2022年办理的全市首例企业合规案件,被省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向最高检推荐。2023年4月被评为“全市优秀公诉人”称号。

吕丽娟

女,汉族,1988年8月生,现为崇信县人民检察院二级检察官。

该同志认真履行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近三年立案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61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6件,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案件102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1件,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先后荣获“巾帼建功标兵”“十佳政法英模”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记个人嘉奖1次。

马玉玲

男,汉族,1983年11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庄浪县公安局盘安派出所所长、二级警长。

该同志严格遵守执法办案纪律,认真办理各类刑事治安案件445起, 排查整治安全隐患16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30起,辖区刑事治安发案率持续下降,辖区群众满意度不断上升。先后被市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2次,多次被庄浪县公安局嘉奖或评为执法办案标兵。

牛全德

男,汉族,1982年3月生,中共党员,现为庄浪县司法局干部。

该同志始终坚持推行行政复议多元化解工作机制,通过开展案前调解、全过程调解等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实现“应调尽调”,累计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0余件,行政争议化解率达90%以上,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被评为庄浪县“七五”普法“三百千万”创建活动先进个人。

杨学文

男,汉族,1966年11月生,现为静宁县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

该同志坚持融情于法,本着“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始终把办案和法官的社会责任感结合起来,用心办案,用情调解,近三年来,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676件,结案率始终保持在97%以上,无一超审限、无一引发缠诉闹访,连续多年被市、县法院评为优秀法官、办案标兵、先进工作者。

来源: 市委政法委干部和宣传教育

编辑:刘 倩

编审:马文军

审核:杨彦东 刘 娜

投稿邮箱 ltxrmtzx_bf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