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2月8日电,证监会今日发布《关于加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管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对券商提出防范利益冲突的相关要求。券商应当建立健全基金销售业务的利益冲突识别、评估和防范机制,有效防范基金销售与证券交易、研究服务等业务的利益冲突。券商应当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薪酬绩效考核制度,重点考核销售部门、分支机构、从业人员的合规展业、销售保有规模、投资者长期投资收益等,不得将基金的证券交易量、交易佣金直接或间接作为销售部门、分支机构的业绩考核指标,也不得与基金销售人员的薪酬绩效挂钩。(财联社记者 闫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