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经镇上同意,两村干部为村里一对夫妇划了新的宅基地,夫妻二人投入几十万积蓄盖了二层房,结果却被告知这片地是基本农田,执法人员强拆了新房。事后,镇政府给了二人68万赔偿,但没过几天,公安机关竟以寻衅滋事将二人拘留。
(案例来源:上游新闻)
曹秋霞自从嫁给丈夫王志刚后,一直和公公婆婆住在一起,一家三口相处得很融洽,两个房间也还够用。
但是过了几年,等他们有了两个孩子后,一家六口住到一起就非常拥挤,但是考虑到孩子小,住到一起起码婆婆可以搭把手一起照顾孩子,所以也就一直将就着。
随着两个孩子越长越大,上中学了,六口人住到一个房子里明显是不够用了,所以,秋霞和志刚就商量着,想让镇上给他们批一块宅基地,他们盖一座新房子。
镇政府的领导实地考察了曹秋霞家的基本情况,觉得他们一家三代住在一起,地方确实不够用,所以同意了他们的请求。
镇政府商定之后,通知了村里,两名村干部给曹秋霞划了一片新宅基地。
拿到地皮后,秋霞和志刚两人高兴得一夜没合眼,他们觉得一家人的好日子就要来了。
这几年,婆婆在家帮他们照顾孩子,他们两口子一直在外打工挣钱,就是想攒钱盖座新房,现在,钱基本够了,这个梦想的实现已经近在咫尺了。
两人找人设计了图纸,找来经验丰富的施工队,马上就动工了。
秋霞和志刚每天都守在工地上,看着一砖一瓦,一墙一梁从这片空地上不断出现、加高时,心里一天比一天得劲,觉得日子一天比一天有盼头。
很快,两层楼的主体部分已经起来了,就在后续工程马上就要完工时,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工作人员找上门来,告诉他们,这片宅基地竟然是在基本农田的范围内,这是违建。
秋霞两口子大吃一惊,明明是镇上和村上给划的,怎么会变成违建呢?
随后,相关部门的执法人员便前来阻止他们继续修建,还要求拆除房屋。
但是,盖房子已经投入了好几十万,这可是他们两人大半辈子的心血,这房子也是他们的精神寄托,怎么可能说拆就拆呢?
秋霞和志刚不顾阻拦,硬着头皮将房子竣工,但最终,胳膊拧不过大腿,执法部门还是强制拆除了他们的房子。

两人看着自己的期待和心血变成了一堆废墟,心如刀绞,他们觉得,明明是镇上和村上划的,怎么会划错,那他们的损失应该由政府承担,所以曹秋霞一直上访,要求赔偿
最终,镇上顶不住巨大的压力,同意给曹秋霞两口子赔偿。但因为赔偿款的多少双方又发生分歧。
镇上表示,经过测算,只能给48万多,但曹秋霞一家坚持要70万,最终,政府承诺补偿68万,还签订了相关协议。
秋霞和志刚拿到这笔钱后,心里稍微有了一丝安慰,对生活又重新燃起了希望,但是,危险再次悄悄降临。
就在他们收到补偿款的第20天左右,公安机关竟将夫妻俩带走,以寻衅滋事的罪名,将二人刑拘。
经过法院审理,认为曹秋霞夫妇拿68万元赔偿款属于寻衅滋事罪,判处二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追缴15万元。
曹秋霞夫妇对此判决表示不服,他们表示,在法院判决前,他们已经将53万元退回给了镇政府。
事后,他们向中级人民法院继续申诉,目前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希望会有转机。

对于此事,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看待呢?
1、曹秋霞夫妇占用基本农田盖房确实违法。
土地管理法第35条规定,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
永久基本农田不能随意占用或者改变用途,如果非要更改也得是国务院审批才行,镇村两级干部没有这个权限。
所以,这个宅基地的建设,从一开始就是违法的,但曹秋霞夫妇没有及时止损。
2、房子盖起来后被强拆,这损失到底应该找谁呢?
行政许可法第76条规定: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
盖房是经过镇村两级审批过的,也就是说这是个违法的行政行为。因为错误的审批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镇政府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这期间有关部门也制止过盖房,告知曹秋霞夫妇这是违建,但他们还是继续盖房,对过错的扩大有一定责任,可以适当减轻镇政府的赔偿责任。
最后,双方经过协商,镇政府赔偿曹秋霞68万元,应该是属于赔偿款,这笔赔偿合法合理。

3、法院判决曹秋霞夫妇寻衅滋事罪太过牵强。
刑法第293条规定:寻衅滋事,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曹秋霞夫妇因为违反许可而盖房,最后造成了巨额的损失。他们为了合法权益上访,最后获得68万元赔偿,这期间没有没有强拿硬要,也没有破坏社会秩序,谈不上寻衅滋事。
这很可能是镇上对曹秋霞夫妇的打 击报复,但令人意外的是,最后还能被判处刑罚。现在,所有的希望只能寄托于二审法院的审理!(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