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贼自认为手段高超,神不知鬼不觉盗取财物然后便可溜之大吉,殊不知法网恢恢,天理昭彰,以身试法之徒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近日,察右前旗公安局精准研判、缜密侦查,成功破获系列高档烟酒盗窃案,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查获高档酒水10余箱 名烟20余条,涉案金额近30万余元。

案件经过

“警察同志!我收藏了好多年的烟酒,一夜之间全没了!”近日,察右前旗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先后接到两名群众报警称,自家储藏室的烟酒被盗,嫌疑人采用暴力方式破坏储藏室门锁,作案手段恶劣,严重影响辖区治安稳定。

“烟酒大盗”身份成谜

案发后,察右前旗公安局局党委高度重视,居中指挥,立即成立专案组,随即,专案组民警迅速展开现场勘验及调查工作,对嫌疑人可能出入现场的各条路线展开视频监控调取工作,经调取发现视频中有两名男子夜间经常出现在案发地点,疑似本案嫌疑人,两名男子分工有序,准备充分,作案时均戴有帽子和口罩,具有极强的反侦查能力。民警数小时的侦查却难以确定其身份信息,一时间案件侦查工作陷入僵局...

无牌汽车成破局关键

由于案发现场被破坏,给案件侦破工作增加了不少难度。但专案组民警并没有气馁,通过调取大量的视频监控发现案发现场外围有一辆无牌照白色越野车,经比对发现该车辆系嫌疑人驾驶的汽车。随即,专案组民警对这一线索立即进行了研判和分析,通过调取沿路监控发现该无牌车辆由白海子镇驶出我市,民警初步分析其可能为流窜作案。后通过调取我市向东各国道、高速等收费站监控及车辆出入信息,于11月24日在兴和运煤专线收费站发现重要线索,此时嫌疑人已摘掉口罩,露出真实面貌,经分析研判比对确定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籍男子刘某某、陈某某与本案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即,专案组民警于当日将二人列为网上逃犯。

“烟酒大盗”最终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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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通过大量的研判后发现嫌疑人刘某某与陈某某近期在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有活动轨迹,在得知这一线索后,专案民警立即赶往丰宁满族自治县展开抓捕行动。经过3天3夜的连续奋战,于26日、28日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分别将嫌疑人刘某某、陈某某某成功抓获。

经审讯,二人交代了在我旗连续实施的两起储藏室烟酒盗窃案件并至北京市予以销赃的犯罪事实。同时刘某某供述于11月9日夜间在集宁区某小区实施的另一起盗窃储藏室各类酒水的犯罪事实。随后办案民警根据嫌疑人交代及指认,扣押作案车辆一辆,各类名酒十余件、名烟二十余条,技术开锁工具三套,冻结涉案资金8万余元。

目前,刘某某与陈某某已被察右前旗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法规知多D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 | 前旗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