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短时间,一段视频在网上流传“市民坐在街边乘凉,被城管罚款”。
市民认为自己没错,气不过报了警,民警却说“这是城管的工作。”
不禁让人感叹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为何乘凉还挨着城管的事了?
那么,让我们一起看看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男子乘凉,反被罚款
炎热的夏季难免让人烦躁,事件的主人公张某亦是如此。这天张某吃过晚饭后,打算搬着小凳子去楼下乘凉。
凉爽的晚风吹着甚是惬意,正当张某享受这段美好时光时。却看到城管开着车,往自己的方向走来。
张某并没有当回事,城管一般管制的是小商贩,他又没有摆摊什么的。
可城管径直走到他面前“你占道了,赶紧离开。”
这话给张某说懵了,他就坐个小凳子在树荫底下,怎么还占道了呢?
可城管完全不听他解释,将张某的凳子抢了过去。张某也不想惹事,觉得既然人家让离开那就离开吧。
他向城管要回凳子,城管却很蛮横“你占用公共资源,按照规定这凳子给你扣下。”
“如果想要拿回凳子,就得按照流程办事,把发票拿出来,证明这凳子是你的。”
城管的这种态度让张某很是恼火,本来自己就没犯法,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走了算了。
没想到自己的容忍,竟让城管这么变本加厉,谁家买凳子还需要发票啊?
张某和城管争吵起来,引来一堆围观的群众,大家也觉得张某是占理的,纷纷向城管说好话。
可是城管不行,仿佛觉得自己说什么就必须是什么!要想要回凳子就得拿发票证明。
张某想,这天底下总能有个为老百姓说话的人吧。他怀揣着希望报警。
警察赶到现场了解完情况,却没想到得出的结论是“城管是正常执法,希望张先生可以理解。”
理解?张某不仅是不理解,而且是大为震惊!为什么他大树下乘凉还有错呢?为什么警察反而帮着城管呢?
那么,在这件事情上,到底是谁对谁错呢?
城管的执法范围
首先,我们来看看城管的执法范围是什么?
城市公共空间管理:城管负责管理和监督城市公共场所的秩序,包括公园、广场、街道、人行道等地方,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
市容环境卫生:城管负责城市的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垃圾清理、街道清扫、道路清洁、垃圾分类管理等,以保持城市的整洁和环境卫生。
交通管理:城管在一定范围内负责交通秩序的维护,包括对违规停车、交通拥堵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执法,以维护交通安全和顺畅。
市场秩序管理:城管在市场领域执法,包括对违规摆摊、假冒伪劣商品、价格欺诈等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罚,以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城市建设管理:城管负责对城市建设、规划和建筑施工进行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建设项目符合规范和安全要求。
我们可以看出,城管的执法范围有对公共场所的秩序维护,在这起事件中,他们给张某定的是占用公共交通场所。
那么,我们接着来看,什么叫做占用公共交通行为?
第一种是经营者在店门外占用城市道路进行经营活动,这种行为被称为跨门占道经营。
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经营者的店铺内空间有限,为了扩大经营范围,他们将经营活动延伸到店铺外部,占用城市道路,主要是人行道。
第二种是跨门商品展示行为。与前一种情况类似,这种情况下经营者有意将商品摆放在店铺外的城市道路上展示。
旨在吸引顾客,但并没有进行实际的交易。这种情况在一些小型服装店、小百货店等个体工商户中比较常见。
第三种是流动设摊经营行为。这指的是城市管理过程中常见的流动摊贩,他们通常没有相关的经营许可证,主要经营水果、小吃等商品。
他们的经营场所常常不固定,可以在城市的人行道、公共场所、城市广场甚至主要的车道边随意占用空间。
第四种是随意占道停车行为。这指的是机动车违停的现象,司机随意将车辆停放在人行道等城市道路上,妨碍行人通行的情况。
这个事件里给出的信息是,张某坐在小区树荫下乘凉。在小区内的树荫下乘凉是居民在自己居住区域内的休闲活动,不会对公共交通和行人通行产生直接影响。
所以根据这方面看,张某的行为并不算占道。但同时,这个事件也存在一些疑点。
因为城管毕竟是执法人员,想必不会无缘无故的开罚单,如果张某乘凉的地方是小区的人行道。
如果当地有这个规定,小区的人行道不能占,那反过来,张某的这种行为确实应该罚款和教育的。
而事件里讲到的警察无权插手城管的工作是怎么回事?
警察和城管是两个不同的执法部门,各自负着不同的职责和范围。警察通常是负责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的执法工作。
而城管则是负责城市管理、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管理、市场秩序等方面的执法工作。
警察的权力和职责由法律授权,他们有权进行刑事调查、逮捕犯罪嫌疑人、维护社会秩序等。
城管的权力和职责也是由法律授权,他们有权进行城市管理方面的执法工作,如处理城市环境卫生问题、市场秩序管理等。
警察和城管各自有不同的专业领域和执法范围,因此在正常情况下,警察一般不会插手城管的工作,而城管也不会插手警察的工作。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例如涉及到严重的治安问题或犯罪活动时,警察和城管可能需要相互合作和配合,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
所以事件中只是一件占道的小事情,警察也不会过多的去插手城管的事情,毕竟他们所管的体系是不同的。
而张某也很明显不满意城管的处罚结果,这种情况下他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合法上诉:市民可以根据法律程序,提起上诉或申请复议,要求重新审查和处理他们认为不公正的处罚结果。这需要依据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操作。
投诉渠道:市民可以向相关政府部门或城市管理机构提出投诉,反映他们对城管处罚的不满。政府部门会对投诉进行调查和处理,并给予回应。
寻求法律援助:市民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咨询律师或法律机构,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维权途径,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救济。
社会舆论和媒体关注:市民可以通过社交媒体、媒体报道等方式引起社会舆论和关注,提高公众对他们维权问题的关注度,促使相关部门重视并采取行动。
结语:
在执法过程中,城管部门可以采取适当的沟通和解释,向当事人解释执法依据和规定,并提供合理的建议和指导。
他们应尽量避免过度执法或使用过激的手段,注重与当事人的互动和理解,尊重他们的合法权益。
同时,城管部门还可以加强社区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城市管理规定的认知和理解,促进市民自觉遵守规则,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警民努力与市民和谐相处,共同努力打造一个宜居、和谐的城市环境。
通过有效的沟通、公开透明的决策过程和合理的执法行为,城市管理人员可以增加市民对他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实现城市管理的良好效果。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