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双手就白白被砍掉吗?你们这是渎职,赔我70万!”

这是一位断手的村民对着警方的要求,可究竟发生了什么会让他指责警方渎职,又为什么会拿自己被砍掉的双手作为理由呢?

让我们跟随黄律的视角一探究竟。(案例来源:富平检查)

该男子名叫王好让,出生在河南郸城,可身为一个但郸城人,王好让却对沁阳市发生的惨案了如指掌,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2003年12月18日,河南沁阳的某处工地上,发生了一起极其恶劣,并且数目金额极大的抢劫案件,被抢劫的当事人名叫杜进雨,是该工地的承包商。

据杜进雨所说,在当天晚上自己正在工地的办公室收拾东西准备回家,可突然屋内就闯入了三个陌生人,手里还拿着刀,出于安全杜进雨只能眼睁睁看着三人把钱全部抢走。

但可疑的是,三名犯罪嫌疑人在控制了杜进雨后径直走向了装钱的皮包,似乎知道钱的具体位置一样,而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一袋子钱都是过几天杜进雨要给工地上的民工发工资用的工钱,总计12.5万元。

事后杜进雨虽然第一时间报警,但由于三名嫌疑人都戴着面罩,而且当时天也黑,就连眼睛都看不清,可以说杜进雨无法提供任何有用的线索。

警方也只能通过案发现场和人际关系下手,可经过调查,案发现场并没有任何可利用的线索,初步推断三名嫌疑人应该都带了脚套和面罩,然而通过杜进雨的社交圈得知,他近期也没有得罪任何人,也没有和任何人有瓜葛。

案子一时之间也陷入了死路!

然而在隔壁的城市郸城,一个名叫胡寨村的全体村民竟然都知道这起抢劫案是谁干的,甚至连三个人的名字,家住哪里都一清二楚!

原来胡寨村就是断手男子王好让所在的村子,该村里有三名无人不知的村霸,分别是王长在,王占伟和董留柱。

这三个人可以说是名副其实的狐朋狗友,王长在和王占伟每天在村子里游手好闲,什么都不做,靠抢偷为生,遇到不配合的就会暴力相对。

而董留柱则比这两个好一点点,在工地上打工谋生,而他所处的工地,就是杜进雨所承包的建筑工地。

在2003年的秋天,王长在正在寻找最新的霸凌对象,突然就接到了远在工地的董留柱的电话,对方称再有一段时间就是工地老板发工资的日子,按照他的习惯来说,每次发工资的前几天,他就会准备一大笔钱放在工地上的办公室,想发财的话我们可以抢这个。

王长在一听到这瞬间来了兴趣,毕竟隔了一个城市,抢完钱就跑估计也没人能查到,于是立马联系到了另一个兄弟王占伟。

三个狐朋狗友瞬间达成一致,在12月18日晚,等工地上的人全部下班了之后三人直接闯入了杜进雨的办公室,只是没想到对方竟然还没离开,这才有了拿刀威胁的场景。

但这一切事实郸城的胡寨村民又是怎么知道的呢?原来在抢劫案后,董留柱由于害怕逃到了省外避风头,但王长在和王占伟却不以为然,认为不用跑那么远,回到郸城就足以。

不仅如此,王长在还在抢劫的12万5中分赃分到了7万元,在2003年那个年代,7万元已经不是一个小数目,王长在激动的存进了存折,并且拿着战果在村子里四处炫耀,巴不得让每个村民都知道他有7万元。

由于村民对王长在的为人非常了解,所以第一时间都认为这笔钱来的不合法,再加上他平时玩的朋友董留柱是在沁阳的工地上班,而且自从沁阳抢劫案事件一出,董留柱就再也没有出现过,所以村民们都断定这7万元一定就是抢劫的赃款。

可村民都知道是王长在几人做的,为什么不举报呢?

原来王长在有了钱之后,先是购买了一辆二手小跑车,同时还买了数把气枪,在村子里面彻底横行霸道起来,遇到不顺的,看到不爽的,王长在都毫不犹豫的就开枪。

在整个胡寨村,可以说所有人都知道王长在几人的抢劫案,但就是没有人敢实名举报,因为他们也都知道,谁举报谁死!

我从来不惹事,也不爱招事,但这次我实在是忍无可忍了。

这句话就是文章开头失去双手的王好让所说的话,据王好让所说,他本来和村子里的村民一样对王长在的事件避而远之,可2007年的一次意外,让王好让不再忍气吞声。

2007年7月4日,王好让的侄子与王长在因一些琐事发生了冲突,情急之下王长在再次掏出了自己的气枪,对着王好让的侄子开了数枪,总共打出了70多发子弹。

可此时的王好让正在杭州打工,得知消息后也迅速赶回了郸城老家,当看到医院的侄子那一刻,整个下肢都血肉模糊,几乎全部溃烂。

王好让瞬间恼羞成怒,脑子里还不断滚放着王长在在村子里横行霸道的各种场面,一瞬间的功夫,他做出决定要让王长在付出代价。

再三犹豫后,王好让认为最好的报复方式就是打电话向警方举报,毕竟如果靠自己的力量去复仇简直不可能。

于是在7月6日,举报了王长在等三人2003年沁阳抢劫案的全过程,可毕竟空口无凭,不管王好让怎么说王长在的可疑之处,但如果想让警方抓人,就必须讲究实际的证据。

为了让王长在付出代价,王好让还告知警方抢劫的三人里面有一名叫董留柱,当时就是工地上的工人,所以他一定是策划者,只要抓住他,案件就一定会有突破。

不仅如此,王好让还拖了各种关系打听到,董留柱此时正在浙江的某处打工,同时还要到了他的联系方式。

就这样,警方顺着线索迅速出动,有了地址和联系方式,警方很快就将董留柱捉拿归案,而看到警方的那一刻,董留柱就干脆的主动承认会交代一切。

原来在抢劫案发生后的一天,董留柱就因为太过害怕才逃到了省外,这几年他也一直做噩梦,心里一度愧疚,于是对自己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还将同犯王长在和王占伟全都供了出来。

有了线索,警方也再次出动逮捕王长在和王占伟,可由于王长在和王好让的侄子发生冲突时也受了伤,此时正在医院住院,所以暂时只能派8名民警对其看守,准备等他痊愈后再捉拿归案。

但得知这一切的王好让却坐不住了,毕竟王长在此时还在医院,不在监狱,凭自己对王长在的了解,他一定会想尽各种办法逃脱来复仇。

为此王好让也给警方打了多次电话,对方也承诺一定会严格看守,保证不会让王长在脱逃。

可意外最终还是发生,王长在竟然趁民警不注意生吞了一个温度计,紧急情况下,医生不得不带着他转移治疗,可没想到的是,第二天民警进入病房准备查看情况时,王长在却早已逃之夭夭。

这下王好让彻底慌了,他开始要求警方给他证人保护,必须24小时无间断保护他的安全,可民警虽然表面上答应,实则却让王好让自身多多提防,同时对王长在也发布了通缉令,开始进行全城搜捕。

而王好让也没闲着,他不断的拖人打听有没有王长在的消息,每天心惊胆颤,三个月的时间过去,王长在依然逍遥法外,王好让也似乎已经麻木,他不再小心翼翼,开始了正常该有的生活。

2007年10月11日,王好让骑着摩托车在乡间小路回家的路上,突然被一辆面包车挡住了去路,王好让想都没想就知道一定是王长在来复仇了,他掉头就跑,可摩托车怎能跑得过汽车,王长在很快就追上了他。

终于逮到你了啊,看到你见我这么慌张我就知道,一定是你举报的我!

此话刚落,面包车上就下来了五,六个人,并且手里都拿着铁棍,上前对着王好让就是一顿暴打。

而王长在似乎还不解气,他回到车上拿出一把菜刀,毫不犹豫的对着王好让砍了下去,出于本能反应,王好让伸出双手去挡,但没成想一瞬间的功夫,王好让的双手就与小臂脱轨,鲜血直接喷出。

本以为只是简单的教训一番,打手们都被眼前的一幕惊吓住,急忙拉着王长在上车逃跑,在离开之前还不忘把王好让的断手也带走。

而失血过多的王好让用尽自己最后一丝力气呐喊呼救,终于吸引到了附近村民的注意,并送到了村里急诊室简单做了止血,随后转到城里一家医院接受了治疗。

虽然王好让最终保住了性命,但却永远失去了双手,而在王好让治疗的这段时间,王长在和几名打手也全部都被捉拿归案。

最终王长在被判处死刑,其余的几名打手也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可事情到这里并没有结束,痊愈的王好让认为自己失去双手都是因为警方的渎职,当初自己再三要求要严格把守,可最终还是让王长在跑掉了。

而且在脱逃后王好让不停的寻求保护也没有得到合理的回应,因此王好让向警方索赔70万元赔偿费。

最后自2007年开始,三年的时间公安机关共赔偿给王好让41万元,可这个数目还没有达到王好让所要求的金额,于是他多次向行政机关申请,希望追加赔偿。

2010年沁阳公安机关做出承诺,今后的每个月都会补助给王好让1000元,持续25年,总计金额3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