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楼顶我做主?

并不是!

楼顶违建不可行!

“可以自行改造,随意加建、扩建”

的想法

是错误❌而危险⚠️的

近日,市城管执法直属一大队联合通川区朝阳街道办事处、达州市消防支队及莲花府邸小区物业共计200余人,对通川区蜀道集团·莲花府邸小区顶楼的违法建设依法实施拆除。

据了解,日前有群众向城管执法局反映该小区部分业主私自利用楼顶露天平台搭建违法建设,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稳定。达州市城管执法直属一大队在接到投诉后,随即前往该小区走访核实,确认该小区部分业主在顶楼加盖楼层等违法建设行为,违建面积共计900余平方米。

执法大队给违法业主前后送出了调查询问通知书,责令整改通知书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文书 ,责令涉事业主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对违建进行清除。并依照法定程序取证立案后,对涉及违建的房产实施冻结,同时报请相关单位对于已开户的涉事楼栋相对人暂停供应水、电,对未开户的涉事楼栋相对人不再予以开户。但违法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整改决定。

为推进拆除工作顺利开展,执法大队联合朝阳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人,召集莲花府邸违法建设业主召开拆除工作动员会,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违法建设存在的安全隐患,争取业主的理解配合。根据《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莲花府邸的违法建设进行依法拆除。

大部分业主对此次拆除行动持理解支持态度,纷纷表示:违建不仅影响了小区的美观,损害了业主公共利益,还存在安全隐患,扰乱城市规划建设秩序,应当予以拆除。

目前,拆违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城管执法人员提醒市民:在楼顶或者是公共区域修建违章建筑的行为不仅破坏房屋结构,带来消防等安全隐患;个别的违建行为带来“破窗效应”无限放大,引起众人纷纷效法,使得小区品质退化,侵占了小区大多数业主权益,引发邻里纠纷。也提醒广大市民在买房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超出合同以外的“许诺”得不到法律支持。同时,敦促物业公司落实第一道监督责任,及时劝阻装修违法违规行为。

拆除违建

不仅消除了安全隐患

还为居民带来了

优美的居住环境


常见的违建有哪些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或者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

二、自建或自改房,包括: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包括在承包地、宅基地等);或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三、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建筑或构筑物。常见的包括:

1.非法占有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在其上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2.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过道、人行道等)、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如有遇到违法建设

可拨打市民服务热线

投诉举报

来源:达州晚报

编辑:谢青桃

编审:张 爽

总编:肖晓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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