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国公安机关悬赏通缉白所成、魏怀仁、刘正祥等 10 名缅北电诈头目,这次通缉白所成等十个头目,分属多个省份。

很明显,我国警方已经拿出了态度,希望他们认清现实,认清形势,更要认清自己。

不管怎样的逃避,怎样的跑路,可能都无济于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会有人问,为什么中国公安部门可以直接对于境外人员发布通缉令?

这个法律依据其实是刑法上的重要原则之一——保护原则,也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适用的一种法律原则。

所谓“保护原则”,也称为“自卫原则”等,其含义就是以保护本国利益为出发点,凡侵害本国国家或者公民利益的,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罪地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都要依照本国刑法进行追究。

也就是说,下面的情况是可以发通缉令的。

第一、中国人在海外犯罪;

第二、外国人在海外针对中国人的犯罪。

众所周知,白所成、魏怀仁、刘正祥等10名犯罪嫌疑人,是利用坐落在缅北的基地,主要对于中国大陆实施电信诈骗行为,在此过程中,又衍生非法越境、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乃至故意杀人等刑事犯罪,其侵害对象主要是中国大陆公民。

之前就说过,明家的今天就他们的明天,没想到这天来的这么快。

通缉令发出以后,用不了一个月,就会有人绑着这些人来领50万。

不过,这次上年纪的头目人员,有可能又得要走明学昌的老路。或者说有人趁乱跑路,都是有可能的。

可不管怎么跑,终究逃脱不了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