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蒋同

今年中秋节的头一天,收到了当年我在禹城法院工作时一位老同事的短信,内容如下:

“老庭长您好,中秋、国庆双节将至,祝您和嫂子节日快乐、身体安康。“

这个短信让我想起了一段往事。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至八十年代初,我在咱禹城法院任刑事审判庭长。这段时间,是我在法院工作20多年里最忙的时期。

当时,十一届三中全会已经开过,根据最高法院的指示,全国法院要将建国以来所有的刑事案件复查一遍,对其中的冤、假、错案一律改判。三十年、上千件案子都要复查,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另外,每隔一个多月,检察院还要移送五、六起现行案件,还需要阅卷,对重要情节还要复核,然后就是由承办人向审判委员会汇报案情,提出量刑意见,接下来印制布告、开庭等。

当时,刑庭只有五位同事,除我与王副庭长外,还有三位从部队转业的干部,因为任务重,分管刑事工作的张副院长也加入我们的队伍。张副院长人和善、业务熟,是我和王副庭长的老领导、老朋友。在复查旧案时,他分的任务和我们一样多。

那时期哪有双休日和节假日呀,早晨一上班一直忙到吃午饭,下午上班再忙到六点才收工。

禹城老照片

在复查中,的确有一些冤假错案,我印象最深的,有两起典型案子

一件是德州地区模范党员张星南同志的冤案

50年代初,有人匿名写了一封检举信,说她是“三青”团员,当时既无调查也无讯问被检举人,就凭那封十几个字的信就被开除党籍、公职,戴上反革命帽子,从公安局被遣送原籍,管制改造。据当年的老同志讲,夫妻被迫离婚,还撇下一个幼小的孩子由丈夫抚养。20多年的煎熬,她扛过来了。当我去招待所向她宣读改判无罪的再审判决书时,她站在那里无声的流泪……当听完再审判决书后,她一下扑倒床上嚎啕大哭起来。

以后,我听说她被安排在苗圃工作。再后来,我在齐鲁晚报上看到,她多年省吃俭用,为社会公益、福利事业捐款达20余万元。

张星南(资料图片)

还有一起案子,是原伦镇公社人武部长的反革命案。

他家是陵县的,抗日时期是我党的地下情报站长,一次日伪清乡,他接到情报后传递给交通员,但不知怎么回事,我军没有收到,受了损失。

1958年被打成反革命判了管制遣回原籍。他此后数十次申诉都没查清,这案子由我接手后,阅完卷向张副院长汇报认为:所有证据互相矛盾,事实不清。张副院长说我和你再去陵县查一下。我们工作了一周仍查无实据,最后改判无罪。遗憾的是,在改判判决书下达时,老人家已经去世一个月了,他的长子闻讯,从沈阳赶来禹城,还带着他俩儿子,当接到判决书时,爷儿仨跪倒在地,涕泪俱下……

在那段时间里,我们忙碌并快乐着。

下面我讲讲快乐着:

那时,也不知谁提议说,把出发补助费拿出来去酒厂打酒,这活儿由我去办。我说好吧,因为我妻子同村一个姐妹在酒厂当会计,我便用一个十斤的塑料桶一次装十斤散酒,每到车站集那天下午下班后,由张副院长带头拿出一元钱,我这个当庭长的也出一元,其他人你八毛他五毛,能凑上五元多钱,便去前寨子饭店买上一斤豆腐皮、带壳的煮花生,赶上凑巧还能买上一斤炸河虾。六个人便在办公室围坐一起,酒过三巡便开始猜火柴棍,六根火柴谁猜准了谁喝酒。大家一边猜还一边哼着“猜火柴,猜火柴,谁若猜着不许赖”。有一次说来也怪,一晚上王副庭长一次也没猜上,当然喝不上酒,馋的他直摇头,当轮到张副院长猜上了刚要端杯喝,王老兄一把抢过去替张喝了,还自嘲道“为了领导的健康,我替领导喝”,大伙大笑……

这一场酒,六个人喝了三斤才收摊,第二天又投入紧张地工作中去。

禹城电影院旧貌

从1979年到1982年,这四年终于完全结束了复查工作,期间也在法定时限内审结了现行案件。

2000年夏天回禹城,我们六位哥们儿又凑在一起由张副院长请客,大家回忆当年情景又来了兴致“來,再猜火柴棍”,于是,20年前的一幕又上演了,不过,桌上摆的是上百元的沪州大曲和鸡鸭魚肉。

又是20年过去了,当年六个哥们儿,走了三位……火柴棍少了三根……

往事如烟飘去又仿佛就在昨天。

我的哥儿们。

作者简介:

蒋同,1939年12月生,青岛人,1961年大学毕业分配到禹城法院,历任助审员、审判员、庭长、副院长。1984年调山东公安专科学校(现山东警察学院)任教,教授,现居济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