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12月11日,法院公告上海安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毛晓彤致歉的声明。内容显示,安缇公司未经毛晓彤授权,擅自使用毛晓彤肖像、姓名用于品牌和产品的宣传,误导大众认为毛晓彤为该公司代言人,法院判决认定该行为侵犯了毛晓彤的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安缇公司就此向毛晓彤表达诚挚的歉意,并澄清毛晓彤与该公司不存在任何商业合作关系。
案件流程信息显示,此前,因安缇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赔礼致歉义务,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告毛晓彤与该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判决书。今年9月,该公司已因此案被强制执行1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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