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23年12月8日南平市建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张水荣的南平市建阳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23年12月8日南平市建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刘红的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家事少年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左刚的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3年12月8日南平市建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范淑敏为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冯作传的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林彩玉的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和富的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 | 建阳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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