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在申请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时,申请人需要满足移民局给出的10大申请标准中的3条标准。

除了前面给大家介绍的卓越奖项和协会会员外,媒体报道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考核标准。媒体不仅可以作为EB1-A单独的标准来使用,而且还是一项经常作为其它标准的辅助证据。

例如申请人获得了一个重要的专业领域的奖项,受到了主流媒体或专业媒体对其个人进行采访和报道,那么这就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证据链。

因为这些材料既能用来证明申请人的获奖情况,同时也能做为单独的一项申请标准,所以媒体报道至关重要。

那么究竟什么样的媒体报道才能符合EB-1A的要求呢?

媒体报道必须是由专业媒体、主要行业媒体或其他主流媒体对申请人本人及其专业领域工作或者申请人在专业领域的贡献的报道。

美国移民局官网也给出了一些具体的符合要求的媒体报道,例如:

1. 必须是发表在专业媒体或者主流媒体上,又或者是在纸质媒体、报纸上。

美国移民局对纸质媒体的报道认可度通常要高于网络媒体报道。

一般来说,对于像新浪、腾讯、搜狐、网易这类的门户网站的报道,还有现在流行的抖音,yutube 等公众平台,虽然点击量大,但是这些都缺乏权威性和严肃性,移民局是不太认可这类的报道。

而对于人民网、中华网、环球网这样有公信力的网站报道认可度会相对较高。

另外,地方性的媒体报道,因其发行量较小,通常不太受移民局认可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地方性媒体报道都不行。比如说 New York Times,虽然是地方性媒体,但是因为发行量大,影响力大也一样被移民局认可。

移民局一般会从媒体的行业地位、公信力、发行范围、发行量、受众群体等判断其含金量。

2. 报道的内容必须以申请人本人及其工作为重心。

如果申请人代表公司出席活动接受的采访,或者主要是对申请人所在的单位,公司的报道,报道中只是简单提到了申请人,这种报道是不能显示出申请人是杰出人才,所以是不符合移民局的要求的。

当然,如果媒体报道的是申请人所在的团队的工作,而报道中又明确说明了申请人在该团队工作中是担任重要角色,移民局也是认可的。

还有一种情况也值得大家注意,我们很多申请人可能不止在一个领域很杰出,比如申请人申请的是科技领域的杰出人才,而申请人在文学领域也很杰出,媒体报道的他/她在文学领域的的突出贡献,这种也是不符合要求的。

还有一点需要强调的是,申请人在准备媒体报道材料的时候,尽量避开集中在某一时间段。

比如,申请人之前一直没有媒体报道过,近一段时间却出现集中的媒体报道,这种情况很容易让移民局质疑报道的真实性。

申请人可以通常可以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进行辅佐,具体包括:

  • 杂志或报纸媒体报道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需要包括杂志封面或报纸名称、日期的头版和报道页面,含报道题目、记者姓名信息;
  • 网络报道原始页面格式的截屏;
  • 电视画面含有台标、栏目名称和申请受益人名字的截屏;
  • 广播、音频报道的录音及文字版翻译
  • 媒体介绍,含发行区域、 发行量、读者群信息;
  • 发行量第三方统计对比数据;
  • 如属于知名记者的报道,附上记者资料;

总的来说,美国移民局对媒体报道的要求还是很细节的,而且不同媒体的报道价值会有差异,申请人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提供以上证明材料,这样才能让移民官审理起来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