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孩生气了,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约了男性网友坐火车到桂林玩.....

近日,秀峰区鲁家村某酒店走进一位“客人”需要办理入住,但通过入住登记发现该名客人是未成年人。按照规定酒店负责人立即与办理入住女孩的母亲视频通话,得知其父母对她的出行并不知情,当时女孩的母亲表现得非常紧张与担心。

酒店工作人员向其说明“之所以主动与你联系就是因为旅馆业对未成年人有严格的接待要求,目前我们已经告知了当地的民警,请您放心。”女孩母亲请求酒店方给她先住下保证其安全,并一定不要让其他访客进入房间,他们立即从外地驱车赶来,民警得知情况后,也立即到酒店详细了解情况。

经了解,女孩来桂林的原因,是因为其母亲原来答应假期带她出去旅游,因为临时有事未能成行,小女孩生气了,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约了男性网友坐火车到桂林玩,但当准备办理入住时,该男性网友发现酒店住宿要实名制登记及未成年人“五必须”规定后,第一时间离开现场。

酒店打电话给女孩母亲的时候,由于女孩一直不接电话,家人非常着急,正在四处查找其下落,生怕其出事,接到酒店和民警的电话后,一个悬着的心才逐渐放下,并马上从家里开车过来接她。

当晚,小女孩的姑姑开车与奶奶两人赶到酒店,对民警和酒店工作人员表示感谢:“太感谢你们了,如果没有你们警察和酒店工作人员如此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都还不知道孩子一个人跑来了桂林,万一要是遇到了什么危险,后果我们都不敢想象,有你们人民警察真好!"

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应落实“五必须”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安部对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五必须”要求,切实防范在旅馆中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2021年6月1日,公安部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五必须”规定:

旅馆经营者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请转发给周围开酒店的亲戚朋友,让他们注意这些规定了!

▍内容来源:桂林潮生活

▍图片来源:见标注(其余源于网络)

▍图文编辑:一片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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