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连续发布“沧建罚决字〔2023〕第015号、016号、017号、019号、020号、021号、022号、023号)”8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对沧州师范学院及相关负责人、承建沧州师范学院相关工程的7家公司及相关负责人,予以行政处罚总计达125.11万元。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沧州市住建局同日还对沧州师范学院相关负责人徐晨处以行政处罚8.18万元。
“沧建罚决字〔2023〕第016号”处罚文书显示,沧州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承建沧州师范学院相关工程时,存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2023年12月3日,沧州市住建局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5万元。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沧州市住建局同日还对沧州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相关负责人杜鹏谦处以行政处罚0.23万元。
据 “沧建罚决字〔2023〕第017号” 处罚决定书披露, 河北荣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建沧州师范学院相关工程时,存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2023年12月3日,沧州市住建局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5万元。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沧州市住建局同日还对河北荣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宋淑梅处以行政处罚0.23万元。
“沧建罚决字〔2023〕第019号”处罚文书称,河北双增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建沧州师范学院相关工程时,存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023年12月3日,沧州市住建局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5万元。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沧州市住建局同日还对河北双增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霍文宽处以行政处罚0.23万元。
“沧建罚决字〔2023〕第020号” 行政处罚书载明,河北燕青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沧州师范学院相关工程时,存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023年12月3日,沧州市住建局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5万元。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沧州市住建局同日还对河北燕青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赵艳辉处以行政处罚0.23万元。
“沧建罚决字〔2023〕第021号” 文书显示,沧州天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沧州师范学院相关工程时,存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023年12月3日,沧州市住建局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5万元。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沧州市住建局同日还对沧州天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张奇处以行政处罚0.23万元。
据“ 沧建罚决字〔2023〕第022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 河北泽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承建沧州师范学院相关工程时,存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023年12月3日,沧州市住建局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5万元。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沧州市住建局同日还对沧州天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陆凯处以行政处罚0.23万元。
“沧建罚决字〔2023〕第023号” 处罚文书称,河北牧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沧州师范学院相关工程时,存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23年12月3日,沧州市住建局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5万元。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沧州市住建局同日还对河北牧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耿杏丽处以行政处罚0.23万元。
来源: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看沧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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