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封面新闻

□蒋璟璟

近日,“广州交通”官微发布消息显示,新修订的《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据介绍,《条例》修改完善影响运营秩序和公共场所容貌、环境卫生的行为,增加禁止携带电动代步工具进站乘车,禁止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禁止佩戴面具或者带有容易引起他人不适、造成恐慌的妆容、装扮乘车等行为。(中新社)

在不少城市,尽管有禁止电子设备外放声音的规定,但大多是有名无实。现实中,地铁车厢里很多时候还是喧嚣嘈杂,手机声音此起彼伏。由此引发的乘客之间的摩擦冲突事件,也是时有发生……这一现状极其背后的逻辑,有其普遍性。在地方立法上似乎“姗姗来迟”的广州,在具体的实践层面,却有着“后发优势”。在参照各地得失经验基础上,完全可以设计出一套适合本地情况的、高效好用的实施办法。

有必要厘清的是,相比于“携带电动代步工具进站”“穿奇装异服、化惊悚装乘车”等禁止性行为,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无疑更难治理。其中的道理很好理解,前一类行为是“一目了然”的,在安检环节就能卡住。而“手机声音外放”,则有随机性、不可预见性,并且是发生于安检环节之后的乘车过程中的——倘若要对之严格较真治理,就必然要在车内配置必要的巡查团队、提高巡检覆盖频次。而这,恰是很多城市所忽略或者说是回避的。

对于地铁日常运营管理而言,“禁止入内”易,而“车内执法”难。而这,也是近些年来极少有“因外放手机声音被处罚”案例曝出的最根本原因。之于此,南京地铁也许算“半个例外”:确有网友分享了在南京地铁上因手机声音外放而收到“罚单”的消息,然而详究下去我们又会发现,其所谓的“罚单”实则是“告知单”,是提醒、纠正而未收取罚金……这种处理手法,有其可取之处,却未必就是标准答案。无论是广州地铁还是其他城市的地铁,完全可以继续探索更合适的办法。

禁止电子设备外放声音,决不能只停留在纸面上,更应该深入每一个乘客和市民的心里。规则的由内而外、入脑入心,离不开场景化的牵引。在“严格罚款”阻力重重的前提下,地铁运营方至少可以在车厢内多多粘贴宣传提示、在报站广播中适当加些提醒等方式,来强化新规则的普及和认受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