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北京市公安局,全面启动新生儿入户、户籍类证明、户口迁移、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等五项户政业务“跨省通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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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跨省通办”是指办理外省市户口迁入我市和我市户口迁往外省市的群众,均可以通过异地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在迁入地一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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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
长期在京工作、学习、居住的外省市户籍居民可持本人《居民户口薄》以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在居住地户籍派出所办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未满16周岁公民申请办证,需监护人陪同申请人前往居住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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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
外省市户籍居民在京办理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期间,急需用证的,申领人可以向窗口提出预申请并登记手机号码,原籍审核签发通过后将推送短信提示,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就近到任意一个临时居民身份证窗口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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