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下午,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广西示范人民法庭”工作检查会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会议强调,要立足实际、突出特色、发挥优势,积极完善多元解纷机制,主动融入基层治理体系,以时不我待、敢争潮头的精神风貌全力做好“枫桥式人民法庭”及“广西示范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项目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黄海龙院长到梧州市法院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的工作要求,在诉源治理、执源治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上持续走深走实。一是要持续做好“枫桥式人民法庭”及“广西示范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对标对表,学习先进经验,以点带面,层层压实主体责任,以创建活动带动人民法庭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要打造人民法庭工作亮点,找准法庭职能定位,建立健全多元解纷体制机制,依托“吾爱梧家”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街坊议事堂、石榴籽调解室、茶道调解室等法庭工作品牌、服务阵地,加强对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各行业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打造无讼小镇、无讼社区(村屯)、无讼商圈。三是要加快清廉人民法庭建设工作,要将业务工作与清廉文化建设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将廉政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中。四是要注重专业化高素质人才培养,让人民法庭成为培育领导干部的摇篮,培育出一支业务精湛、堪当重任的法院铁军。

会上,六个人民法庭分别作了经验介绍和表态发言。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影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伍子练作工作部署,副院长李晖萍、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钟业金、梧州法院人民法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基层法院院长以及各人民法庭庭长参加会议。

来源:民一庭

文字:纪淦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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