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枫丹白露三期物业公司以断水断电方式催缴物业费”,昆明经开区阿拉街道办事处12月12日回复表示,已向物业公司提出整改要求。
该网友称自己是枫丹白露小区的一名业主,12月1日17时发现家中停水停电,以为跳闸或短路,随后拨打物业电话,物业让他等待电工。等待1个多小时后,仍未通电通水,他又拨打物业电话,物业表示已经催促电工。20时许,他再次拨打物管电话时,物管称“你的物业费没交吧?交了物业费就安排人来整……”我说,“今晚你们先来把水电给我接上,不足的物业费我明后天给你们补上。”但物业称先交费再通水电,随后挂断电话。最终,该网友于12月2日补交物业费。
对此,昆明经开区阿拉街道办事处回复表示,12月6日在街道办事处会议室召开了“枫丹白露小区信访事项协调会”,相关社区及物业公司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并当场向物业公司提出整改,要求在催缴物业服务费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进行催缴;要提高物业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加强与业主的沟通交流。
枫丹白露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将立即对催缴物业服务费的行为方式进行整改,组织物业服务人员加强对《民法典》及物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以此为戒,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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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张勇、实习生 林曦燃
编辑:丛 林
审核:李贵芳
终审:宋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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