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12月15日讯(记者 赵竹建 李刚)12月1日,《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已正式实施,在15日举行的烟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社会保险服务”新闻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条例》公布以来,烟台市积极组织贯彻实施,确保《条例》便民利民的相关规定能够切实落地见效。

据烟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王念瑞介绍,社保经办服务是社会保险体系的最后一公里,是社保政策与社会公众的一个连接点。《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是社保经办领域的首部行政法规,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过去相关部门主要靠部门规章和管理规定等规范经办服务,现在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下来,标志着社保经办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和精细化迈上新台阶。

《条例》公布以来,烟台市通过专题培训、个人自学、以赛促学等方式,加强对全市社保经办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逐条逐句对《条例》进行解读,确保全体经办人员能够准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的各项规定,实现咨询答复“一口清”。

同时,烟台完善配套政策,对照《条例》有关规定,配合上级部门清理和规范与《条例》精神不相符的政策文件,梳理我市现行社保经办规章制度和经办流程,按照清材料、减证明、压时限等要求,全面规范社保经办服务行为。烟台还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做好社保数据清理规范,配合开展全省智慧人社一体化平台建设。同时,大力推广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保障卡的应用,提升经办服务效能。

另外,烟台通过线上线下多方式、多渠道广泛宣传社保政策、对《条例》进行宣传解读的基础上,10月下旬,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为期一周的“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送社会保险政策服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也就是“四进”,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待遇看得懂、算得清宣传解读,打造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温馨社保”服务品牌。活动期间,组织系列宣传活动129场次,深入“四进”等场所2910个,参与群众5.5万余人,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居民参保和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