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用好“防治法”打造“消声阀”

连云港市居民起诉楼下汽车美容店噪声扰民,法院判决当事企业整改赔偿;福建安溪法院对居民楼空调外机噪声纠纷案实施调解,成功化解矛盾……今年,各地纷纷开出噪声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的“首罚”“首赔”,让受到噪声侵害的群众看到解决问题的希望。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规则意识的提升,全社会对噪声防治的要求也在进一步提高,对安静生活环境的追求逐渐成为共识。去年6月,噪声污染防治法正式施行,为保障公众健康、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维护社会和谐提供了遵循。由此,噪声防治步入“快车道”。

各地用“亮出牙齿”的司法实践,为受噪声困扰的群众提供“消声阀”,直指噪声治理中最突出的矛盾——当事方难以“自救”。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遭遇过噪声困扰,环保热线举报平台接到的噪声污染投诉连续数年居高不下。然而,噪声污染看不见摸不着,加上不同人对其忍耐能力有别、噪声导致的损害难以量化等因素,相当数量的噪声纠纷难以得到有效解决。有的居民投诉无果,直接找当事方沟通,但因缺乏明确的法律支持,有时不仅没能把噪声降下来,反而引发矛盾进一步激化。

怎么界定噪声种类、开展社会共治,如何从源头防控、让侵权者担责,是一个文明考题,更是一个严肃的法治课题。防治噪声,把公众期盼上升到法的高度是第一步,还应出台更多惩戒标准程序和预防公共产品,用具有典型意义的个案,引导更多企业个人提升文明降噪的主动意识,推动社会观念进步、人际和谐相处。

用好“防治法”打造“消声阀”,要让相关法规深入人心、落地见效。当前,对交通噪声、工业噪声等的防治有较为成熟的机制,而对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噪声,很多人仍然认识不足。实际上,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生活噪声领域突出问题,法律也有相应规定,从邻里犬吠、广场音响,到商店喇叭、电梯杂音,凡超过限度造成噪声污染的,都将被处以不同责罚。有了法律依托,还要“法润人心”,一方面应加强普法宣传,用“谁执法谁普法”的形式,提高相关法律法规的公众知晓率;另一方面应优化执法与处置程序,推动公安、城管、物业等噪声治理的参与方建立标准化处置流程,杜绝矛盾的一再发生。

用好“防治法”打造“消声阀”,更重要的是防患于未然,树立事先防范重于事后赔偿的治理思维。有的广场舞组织者为参与者配备蓝牙耳机,有的社区为家庭装修、孩子练琴划出时间范围,都是值得鼓励的防范举措。降噪如何起效,妙招可以参考,以法治促文明,持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宁静与和谐才能常伴身边。(袁媛)

来源: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