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婚约财产纠纷还有调解的必要,你跟当事人约下见面的时间吧。”临泉法院迎仙法庭法官陈铁磊对法官助理说道。

“还调解?这案件还有两天就到审限了,咱们庭都开了,庭前庭后也都调解十次啦,还有再调解的必要吗?”法官助理无奈地说。

男方小张与女方小李经人介绍认识,2023年初,小张家给小李相家钱10100元,在之后的交往中又陆续给小李钱款30万元(其中押房款24万元)。同年5月双方举行结婚仪式,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共同生活期间二人矛盾频发,无法调和,分道扬镳。双方因彩礼和押房款返还问题产生纠纷,小张诉至法院

这起案件事实清楚,判决相对容易,而调解意味着平衡各方利益,常常是按下葫芦起了瓢,难度可想而知。是一判了之乐得轻松结案,还是煞费周折精心调解,达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效果,考验着承办法官的责任心和耐心。

“别气馁,这是一个‘难啃的硬骨头’,咱们再试试。上次开完庭,听说他们回去后又争吵起来,还报警了,被告的母亲身体不好,因为这事气的还住院了,如果咱们直接判决,这案件肯定会进入执行程序,女方到男方家拉嫁妆的时候双方矛盾还有可能会进一步升级。”陈法官向法官助理说出自己的担忧。

在认真查阅诉讼材料和庭审笔录,深入研究分析双方纠纷内在的症结后,陈法官妥当平衡当事人利益的角度出发开始了第十一次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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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前面十次的调解,双方了解到陈法官的良苦用心,已经能从当初每次见面激烈争吵到现在平复心情,坐下来协商交流。看到双方家人情绪缓和了下来,陈法官抓住时机,结合风俗习惯、经济水平、彩礼的使用及消耗等因素再次调解,认真细致做双方思想工作。

“这离婚已成定局,就像陈法官说的,与其我们争得面红耳赤,不如各退一步,就这样好聚好散吧!”男方摆摆手说道。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小李返还小张20余万元,协议当天小张将小李的相关嫁妆和物品收拾好主动交给小李家人,双方纠纷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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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层法院,这样的婚约财产纠纷很多,通过多次调解,全力做好群众的“解铃人”,真正办好每一起案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这是每一个法官的职责使命。

来源:临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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