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受害者
自己电动车被盗
不报警,却心生邪念
决定去偷别人的
结果把自己送进了
大家一定要做好车辆、居家和随身财物的防盗
切勿掉以轻心
财物一旦丢失应采取报警处理
“以牙还牙”的报复心理
是极不可取的
不要因一时冲动
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一、偷电瓶车不构成犯罪的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二、偷电瓶车构成盗窃罪的:
(一)构成盗窃罪的数额认定标准:
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2、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3、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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