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明王朝1566》中,海瑞两审郑泌昌、何茂才是剧中的经典桥段。

第一次审完之后,证词发到了北京,直接让吕芳惊呼坐不住了。于是,拿了一坛嘉靖元年的四十年陈酿,邀请严嵩、徐阶一同喝酒。

结果,两位阁老脸上笑嘻嘻、心里MMP,当面答应地有多爽快,背后翻脸就有多迅速。吕芳忙乎了一大清早,到最后才发现小丑竟是他自己。

比这更尴尬的是,吕芳劝酒不成反被贬,直接被打发去做嘉靖皇陵的监理了。

从司礼监到监理,吕芳的落差堪比黄果树瀑布。好在嘉靖始终信奉“衣服旧了贴身、人旧了贴心”的人间真理。于是,半个月过后,吕芳回到了司礼监,继续负责给嘉靖皇帝掌印。

海瑞重审的证词发到京师之后,嘉靖看完吕芳看。为了给吕芳现场演示如何劝酒,嘉靖借着中元节敬天拜醮的机会,既稳住了严党,也笼络了清流。

青词大赛这种以赛代练的模式虽然好,但是关键问题却并未解决。郑何大案才是此时朝堂普遍关注的焦点。

有了海瑞的一审成果,清流上下都在等着重审的证词将严党的罪状坐实钉死,一举倒严。

清流的这点小算盘,嘉靖看得一清二楚。但是,他此前曾说过,“除了郑泌昌、何茂才,尚衣监、针工局、巾帽局,那三个为首的奴婢,这一次,朕一个不杀、一个不抓。

因此,海瑞的重审证词就成了烫手的山芋,无论如何处置都会落个里外不是人的结果。

假如,嘉靖将重审证词交给内阁和司礼监,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这样的处置结果固然会赢得民心,但是严世蕃就会被牵连其中,杨金水也会被牵连其中。

一旦这中间有个口风不严,或是为保命胡乱攀咬的。搞不好嘉靖的这把火就会烧向吕芳、烧向自己。

在这个世界上,光脚的为何总是不怕穿鞋的?因为,光脚的没有退路、无所畏惧,穿鞋的心有挂碍、患得患失。

嘉靖放一把火虽然容易,但一旦风向不可控,搞不好反会伤及自身。

那么,嘉靖如果暗示内阁和司礼监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呢?这样的做法虽然不会累及自身,但是却无法堵住天下的悠悠众口。

依法治明会彻底沦为坊间的笑谈。老百姓与清流们会议论纷纷:

路人甲:这不就是蓝底白字的情况通报“你能怎样?”

路人乙:这处罚不就是罚酒三杯吗?

路人丙:上下五千年,刑不上大夫。

路人丁:赵家人就是赵家人,果然我等P民不配姓赵。

你看,这世上很多的事和人一样,注定横竖都是死、左右都是错。嘉靖从偷偷拆开海瑞的奏疏起,就已经料到了这件事情可能的结局。

更何况,此刻的他并不想直接倒严。就清流那几把剑,更像是古代君子的配饰。真正要街头砍人、厨房切菜,未必会比严嵩父子更顺手。

杨金水曾经说过,“有些事不上秤没有四两重,上了秤一千斤也打不住”。

海瑞的这奏疏,即是如此。

一旦选择公之于众,那就等于上了秤。如此这般,不消说郑泌昌、何茂才,即使是严世蕃、杨金水,甚至严嵩、吕芳都可能会被牵连其中。

如果选择视而不见,那就是不上秤。这样一来,郑何大案处理哪些人、如何处理,一切都尽在可控的范围内。

在四两与千斤之间,嘉靖选择了不上秤。

因此,对于这特殊的奏疏、烫手的山芋,嘉靖只能让它轻轻地来、悄悄地走,挥一挥火苗,化成玉熙宫上空的云彩。

在最后的总结陈词中,嘉靖是这样说的,“治大国如烹小鲜。有些事你们作不了主,朕也作不了主。上天可以主。譬若这两份奏疏,一份朕看了,你们也看了,一份朕没有看,你们也没有看。我们看过的这一份,君臣可以作主。没有看的这一份,只有让上天作主了。

我们看过的这一份,君臣可以作主——嘉靖一锤定音,什么私放倭寇、毁堤淹田,咱们都不提了。郑何案要在可控的范围内查处,不扩大、不延展、不波及。

既然不翻脸,那只能翻篇。嘉靖看得通透、活得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