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中央深改委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和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12月8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走进浦发银行长春分行,围绕在经济、监管新环境及挑战下如何高质量发展信用卡业务进行座谈交流。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刘春梅在座谈会上说,2023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完善信用卡监管政策维护金融安全的司法建议书》,是在新形势下对信用卡行业的发展有着跨时代的指导意义。

“枫桥经验”作为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典型示范,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推进法治化建设道路中所形成的化解社会矛盾的思维凝练。作为客户群体众多、行业复杂多样的信用卡业务,在便利群众支付和日常消费的同时,金融机构作为信用卡发行的第一责任人,如何在源头上掌握好审慎经营与推动社会经济繁荣发展的平衡点,将是全社会所有公民不可推卸的责任及义务;基层人民法院作为行使司法职权的审判机关,也将在司法实践中积累经验,在稳定社会金融秩序的同时,仍要以制度化的形式创设多元化的人民法庭治理格局,借助调解和解、公序良俗等多元手段将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

浦发银行长春分行副行长徐喆对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此次交流表示热烈欢迎,浦发银行的经营理念与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2号司法建议是一致的,近年来浦发信用卡一直致力于普惠、服务民生为根本,坚持按照国家要求,将信用卡的发展回归本源,以促进消费为主、坚持扶助实体经济与合规经营并存。徐行长指出通过本次座谈,倾听基层一线法官对于不同类型金融案件的真实案例分析,为我们金融从业者上了生动的一课,充分认识到合规经营的必要性,同时也意识到作为金融从业人员,应当把服务为民的思想充分融入到一线的工作当中,让全体浦发人将合规经营与服务民生更好的相结合。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法庭、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针对司法的审判和诉源治理与浦发银行信用卡相关人员进行交流,双方表示,当下信用卡业务正面临市场环境的变化与挑战,要保持长期高频互动交流,共同营造金融机构合规经营、客户诚实守信的良性市场环境。(浦发银行长春分行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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