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3年12月6日消息,安顺天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未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被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罚款100000元并责令停产停业。

据公告内容,安顺天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天缘大厦建设项目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未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2023年8月17日,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下发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 西区人社监令字〔2023〕第68号 ),要求其在接到责令改正决定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凭证、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但该公司逾期未改正。

安顺天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二十九条的规定,构成了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未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的违规行为。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00000元并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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