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正文
近日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十条规定
省林草局制定了
《云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现予以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详情如下↓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3年第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条规定,省林草局制定了《云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公告发布前已经合法开展人工繁育经营活动,因名录公布需要依法变更、申办有关管理证件、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于2024年5月31日前提出申请,在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前,可依法继续从事相关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云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2月13日
名单如下↓
云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一起来看看
部分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赤麂
大金背啄木鸟
翡翠龙蜥
来源/云南发布
总编/杨锐责编/张云龙值班编辑/孔德云编排/邱少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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