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发展智能建造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二批)》。其中,广东省深圳市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建设试点示范工程、创新工程建设监管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和宣传交流4个方面皆有成效,共有13项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被纳入清单。

自2022年10月深圳市入选全国首批智能建造试点城市以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深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部署安排,以高标准、严要求全面统筹推进试点城市建设各项工作,奋力推进深圳从“建造”走向“智造”。

着力培育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骨干企业。按照“国际一流、自主可控、深圳特色”原则,重点布局“模块化智造、智能生产、建筑产业互联网、数字孪生平台、人工智能(AI)数字设计、智能建造设备装备”六大特色产业链。发挥全市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装备、数字经济等方面的产业优势,发布第一批17家企业名单。

形成多元化技术发展路径。深圳着力引导试点项目根据建筑类型、地质条件、用户需求等不同场景和条件,灵活选择相适应的智能建筑技术进行试点,形成了基于模块化建筑、基于智能施工装备集成平台、基于施工机器人的三类主要智能建造实施技术路径。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企业创新能动性,让“共存、互补、竞争”的多元化技术发展路径成为智能建造应用“新常态”。

构建多层级人才培养体系。深圳组建智能建造专家库,引进信息技术行业、装备制造行业高端技术管理人才,以及国内外高端紧缺人才,现已遴选第一批专家入库,涵盖各相关专业近40名专家。推动深圳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大学等高校设立智能建造本科专业,加快培养适应智能建造发展的复合型创新人才,现已招收第一批学生逾140人。同时,在现有建筑工人实训基地和装配式建筑实训基地中,增加智能建造职业技能培训内容,强化产业工人职业培训。

政府示范带头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深圳第一批63个智能建造试点项目中近80%由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类型主要覆盖学校、保障性住房、“工业上楼”建筑、轨道交通等多个领域,集成应用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智慧运维、建筑产业互联网、智能建造设备装备六大版块技术,推动智能建造发展提速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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