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教育部官网获悉,教育部于日前向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了《教育部关于同意嘉兴学院更名为嘉兴大学的函》。
《教育部关于同意嘉兴学院更名为嘉兴大学的函》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嘉兴学院更名为嘉兴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33010354;同时撤销嘉兴学院的建制。
记者在《教育部关于同意嘉兴学院更名为嘉兴大学的函》中看到,嘉兴大学为公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由浙江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发展规模暂定为25000人。
教育部要求,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此外,《教育部关于同意嘉兴学院更名为嘉兴大学的函》中还提到,希望浙江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和资源支持强度,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内涵发展,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和产教深度融合,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进一步办出特色、办出水平,重点培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浙江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嘉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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