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8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将商务部对外援助工作有关职责、外交部对外援助协调等职责整合,组建了副部级的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并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而存在;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职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商标管理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在2023年3月推进的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副部级局调整升格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而在改革前,国务院的直属机构中只有正部级的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监会(即现在的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广播电视总局、体育总局,以及副部级的国家信访局、国家统计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务院参事室、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此次国务院系统的机构改革,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能够升格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充分说明国家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将会把知识产权保护和国际发展合作两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推进。
一方面,伴随着数字经济时代的来临以及科技的飞速发展,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社会经济健康运转的重要支撑。但是由于利益的驱使,目前国内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盗用知识产权的行为时有发生,不仅严重损害了企业的正当利益和研发积极性,而且也不利于社会创新活力的激发、不利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最终将为我国经济发展戴上沉重的枷锁和负担。对此,国家也是高瞻远瞩、发现了其中的利害,于是专门在202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将国家知识产权局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剥离出来,升格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为的就是更好的领导开展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加大国家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另一方面,由于世界全球化的深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落地,再加上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提高、在国际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建设性作用,我国在对外援助的工作上必须尽快步入一个新的阶段,特别是需要有个职能部门来牵头推进援外工作、推进援外方式改革、评估援外工作效果等等。为此,在2018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副部级的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应运而生。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的职责包括拟定对外援助战略方针、规划、政策,统筹协调援外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推进援外方式改革,编制对外援助方案和计划,确定对外援助项目并监督评估实施情况等。不过,对外援助项目的具体执行工作仍由相关部门按分工承担。
最后,简单介绍一下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的相关部门设置情况:
1、领导职务方面:国务院的副部级直属机构统一设“一正四副”5个领导职务,其中正职是副部级干部,而4个副职则是中管正局级干部;在这点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都是一致的。
2、内设机构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设有办公室、条法司、战略规划司、知识产权保护司、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公共服务司、国际合作司、人事司以及机关党委;需要说明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内设机构都是副司局级。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则是设有综合司、政策和规划司、地区一司、地区二司、监督评估司、国际合作司和机关党委(即人事司),这些部门的级别也是副司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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