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生活在线

“红灯停,绿灯行”

这是车辆和行人经过红绿灯路口的基本

常识和要求

违反交通法规

是导致交通事故的“元凶”

面对罔顾交通法规

漠视生命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

普宁交警将严厉查处!

坚决曝光!

警示曝光

12月15日,普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群众举报:一轻型封闭式货车途经洪阳镇马后山路段时从非机动车道闯行红灯且违反路面标志标线通行规定,影响他人行车安全。

根据群众举报视频画面,民警迅速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并通知车辆驾驶人林某波到交警大队配合调查处理。经调查,驾驶人林某波交代其于12月14日07时53分许,驾驶车牌为粤VG**23轻型封闭式货车(车属单位:揭阳市桦龙保安押运有限公司),自北往南经过S236线洪阳镇马后山路段临时红绿灯时,因赶时间便从非机动车道闯行红灯。民警依法对其闯红灯、违反标志标线管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罚款800元,驾驶证记11分,并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批评和安全驾驶教育,在民警教育后驾驶人林某波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行为,写下安全行车保证书。

机动车闯红灯危险重重

既是对自身和他人安全的不负责

也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表现

抢了时间,丢了素质,也丢了安全

普宁交警提醒广大司机:

行车切勿贪图一时便利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普宁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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