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3日20时45分许

嘉兴海宁盐官镇一路口正值红灯

两辆小轿车停在路口等待放行

这时

后方一辆白色小轿车

未减速径直撞上等红灯的前车

巨大的冲击直接将前面两车

顶出了老远才停下

处于中间的车辆损坏最为严重

车头车尾均严重受损

幸好车内人员均无事

事发后

肇事车驾驶员竟趴在方向盘上

睡着了

交警到达现场后

对肇事驾驶员汪某某

进行了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

结果显示已达醉驾标准

经抽血检验

汪某某体内酒精含量高达213mg/100ml

属于严重醉酒状态

经查

事发当日汪某某在朋友家喝酒

从晚上6点一直喝到8点

酒过三巡

汪某某稀里糊涂就上了汽车

醉醺醺开回家时造成三车相撞

汪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 ✦

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酒驾成本高,干杯需谨慎!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六个月以下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珍爱生命,远离酒驾

1818黄金眼综合海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