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逆行摔倒了,我正常行驶,并没有发生碰撞,还有这么远的距离,连接触都没有接触到为什么我被判次责?

此疑问一出,在网上引起了热议

事情发生在12月14日,安徽合肥,一男子开车,正常行驶,准备右拐!

一位老大爷骑电瓶车,逆行摔倒在车旁边,老人摔伤,要进行手术,没有发生碰撞,甚至男子看到老人摔倒了还下车将其扶了起来!

但是老人的家属让却男子担次要责任,还要出部分医药费,男子也被交警判定为了次责

对此男子感觉自己很冤啊,我和他都没有接触,甚至好心的将其扶起,怎么还能好心做了坏事呢,怎么我还有责任了呢?

此事件被爆出之后,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感觉交警在瞎胡闹,怎么能这样判定呢?

甚至有网友说出、还好我和他不在一个城市,距离远,逃过了一劫的话语

很多网友对此都不理解,正常行驶,车速很慢,对方逆行,摔倒,判定我次责?

这去哪说理去!

无接触交通事故,相信很多考过驾驶证的老司机都不是很清楚!

其实交通事故有这一项的,造成了无接触事故,非机动车有过错,机动车也是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的!

根据视频可以看到,电瓶车如果不摔倒,铁定撞上去!

但这种情况很像是电瓶车跑的速度不慢,加上路口有房子,看不到另一条路是否有车辆!

到路口了忽然看到有车辆,老大爷肯定吓一跳,导致其摔倒!

这种情况,虽然司机也吓一跳,也是要担责的,规定就是这么定的!所以交警的判定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而且这种情况都是保险公司跟其进行理赔,协商,自己无非是下一年保费多一点点,无伤大雅,也没什么好纠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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