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2月19日消息(记者丁飞)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国务院新闻办18日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商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要让企业“面对不同市场、不同标准规则时,能像使用电源转换插头一样进行顺畅转换”。

开展内外贸一体化经营是企业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应对市场风险、拓展发展空间的重要手段。当前,我国内外贸规则制度进一步衔接,国际标准转化率超过80%,企业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意愿进一步增强。数据显示,今年前10个月,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数量同比增长4.7%。

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越来越多企业认识到,开展内外贸一体化经营是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应对市场风险、拓展发展空间的重要手段。但与此同时,我们发现,企业在国内外市场切换时还面临一些障碍,存在“重外轻内”等问题,企业内外贸一体化仍需过“四关”:资金关、标准关、渠道关、监管关。

此次《措施》提出5方面18项举措,包括促进内外贸资源要素更加顺畅流动,推动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国内市场,支持内贸企业采用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方式开拓国际市场;完善内外贸信用体系,推动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提高物流便利性;深入开展内外贸企业“品牌对接”“渠道对接”“产销对接”;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等。

盛秋平:《措施》既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国内市场,也支持内贸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希望通过持续不断对接融合,使企业面对不同的市场、不同的标准规则时,能像使用电源转换插头一样进行顺畅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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