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12月19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

会上,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任友群介绍,2023年,我国应届博士毕业生达到7.52万人,去年加上往届,没有准点毕业,延续毕业的博士,共超过8万毕业生。另外还有2万多人在海外获得博士学位。去年,中国人整体上超过了10万人获得博士学位,体量越来越大。就7.52万应届博士毕业生来看,截至到今年8月底,其中不到40%去了高校和科研机构,最大头还是去了高校和科研机构。有超过五分之一到企业就业,这一比例是在三年来持续上升。未来全社会对高层次人才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更加多元的要求。所以在持续加强学术型博士培养的同时,应该大力加强专业型博士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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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任友群

任友群表示,为此,教育部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第一是首次在法律层面对两类学位博士的学位授予条件分别作出要求,根据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学位法(草案)》,两类博士除均应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外,学术学位博士还须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须在科学研究领域做出创新性研究。专业学位博士还须具有独立承担专业工作的能力,须在专业领域做出创新性研究。

第二是在学科专业设置上大力发展博士专业学位。2022年,发布的新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进一步丰富了专业学位类别,设立了气象、文物等博士级别的专业学位,将法律、应用心理、出版、风景园林、公共卫生一批专业学位类别也调整到了博士层次,博士专业学位类别数量比旧版大大增加,增加了177%。

第三是扩大博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的规模。在博士生招生计划分配上,持续加大对专业学位的支持投放力度。2022年,专业学位博士的招生数量比五年前增加了8倍。

任友群表示,下一步,教育部持续优化学科的专业布局,强化两类学位在定位、标准、招生、培养、评价、师资等环节的差异化要求,强化分类审核与评价,深化全链条的改革,积极推进博士生教育体系和科研体系、产业体系深度融合。同时也正在研制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专门文件,将对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改革作出更加系统的部署,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形成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人才引领驱动的战略性支撑。

红星新闻首席记者 吴阳 北京报道

编辑 张寻 责编 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