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地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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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续汉志》郡县名称的书写存在一定的讹误现象。在结合传世文献的基础上,依据目前已经刊布的东汉时期的印章、封泥、金文、石刻、砖文等出土文献,可以对河东郡蒲坂、右扶风渝麋、汝南郡汝阴和汝阳、汝南郡定颍、梁国榖熟、魏郡黎阳、泰山郡梁甫、济北国茌平、丹阳郡、安定郡乌枝等地名进行校订勘误,从而呈现一份更为精准可靠的《续汉志》文本。

关键词:《续汉志》;《汉志》;东汉;郡县名称;出土文献

《汉书·地理志》(以下简称《汉志》)和《续汉志·郡国志》(以下简称《续汉志》)是研究秦汉政区地理的基础文献。清代学者利用传世文献互证的方法对二者的地名问题进行了整理研究,不过仍然存在较多问题难以定谳。出土文献的发现有效地改善了这一现状,目前学界利用出土文献对《汉志》地名的考订成果较多,而对《续汉志》则关注较少。

有鉴于此,笔者在结合传世文献的基础上,利用目前已经刊布的东汉时期的印章、封泥、金文、石刻、砖文等出土文献,同时借鉴《汉志》地名的相关研究成果,对《续汉志》尚存疑问的地名进行考订辨讹,以期有补于《续汉志》的文本研究。

一、河东郡蒲坂

《汉志》作“蒲反”。《汉书》其他志传或作“蒲反”,或作“蒲坂”,《后汉书》则全部记载为“蒲坂”,传世文献所载并不统一。秦封泥见有数枚“蒲反丞印”,睡虎地秦简《编年记》载“五年,归蒲反”“十八年,攻蒲反”,《二年律令·秩律》(448)、肩水金关汉简(73EJT37:1516)所载皆作“蒲反”,西汉金文见有“蒲反迎光宫”“蒲反田官”“蒲反首山宫”等相关记载,由此可知秦至西汉时期应作“蒲反”无疑。东汉熹平二年(173)《司隶校尉鲁峻碑》、中平二年(185)《刘宽碑阴》所载皆作“河东蒲反”,则东汉时期亦当作“蒲反”。此外,汉封泥见有“蒲反丞印”,目前所见之汉代封泥、碑刻、简牍、金文皆作“蒲反”,而无作“蒲坂”者,据此可知,今本《续汉志》“蒲坂”乃“蒲反”之误。

二、右扶风渝麋

《汉志》作“隃麋”。《汉书·鲍宣传》亦作“隃麋”,西汉金文见有“隃麋陶陵共厨鼎”“隃麋家铜鏊”,则西汉作“隃麋”无误。《后汉书》之《耿弇传》《西羌传》皆作“隃麋”,东汉中平二年(185)《合阳令曹全碑》载“右扶风隃麋侯相”,又东汉官印见有“隃麋侯相”,由此可见东汉时期“渝麋”亦当作“隃麋”。据此可知,今本《续汉志》“渝麋”乃“隃麋”之误。

三、汝南郡汝阴、汝阳

《汉志》作“女阴”。传世文献多作“汝阴”,秦封泥见有数枚“女阴丞印”,《二年律令·秩律》 (460)作“女阴”,阜阳双古堆西汉汝阴侯墓出土“女阴家丞”封泥以及“女阴侯”漆器、铜器等器 物,西汉金文见有“女阴侯铜鐤”,可知秦至西汉皆作“女阴”。平舆地区出土众多汉代汝南郡属 县封泥,如“女阴丞印”“女阴国丞”“女阴侯相”“女阴令印”“女阴邑丞”“女阴之印”“女阴左尉”等,在时间上涵盖两汉时期,据此可知两汉时期皆作“女阴”,今本《续汉志》“汝阴”乃“女阴”之误。

汝阳,《汉志》作“女阳”。传世文献多作“汝阳”,秦封泥见有大量“女阳丞印”,两汉时期见有“女阳丞印”“女阳国丞”“女阳侯相”“女阳令印”“女阳邑丞”“女阳右尉”“女阳左尉”等封泥。东汉永元四年(92)《司徒袁安碑》、延熹八年(165)《西岳华山庙碑》亦作“女阳”,据此可知,今本《续汉志》“汝阳”乃“女阳”之误。

四、汝南郡定颍

《汉志》以“颍”命名者,存在颍川郡及其所属之颍阴县、颍阳县、临颍县,赵平安、何慕等利用出土的秦代封泥,西汉简牍、印章、封泥,以及东汉的碑刻等材料,认为汉代“颍”作为地名应作“颖”,马孟龙增补了部分西汉简牍、东汉砖文等相关材料,再次论证了今本《汉志》之颍川郡、颍阴县、颍阳县、临颍县之“颍”乃“颖”之误。根据上述研究者所引之东汉印章、碑刻、砖文等材料,可知今本《续汉志》之颍川郡及其所属之颍阴县、颍阳县、临颍县应当亦有误。

定颍乃东汉新置之县,《水经·潕水注》载:“汉安帝永初二年,分汝南郡之上蔡县,置定颍县。”《后汉书·郭躬传附郭镇传》载“封(郭)镇为定颍侯”,传世文献皆作“定颍”。东汉时期的《高阳令杨著碑》载“迁定颖侯相”,此外平舆地区出土大量相关封泥,如“定颖国丞”“定颖国尉”“定颖侯相”“定颖长印”等,皆作“定颖”,参考前述《汉志》《续汉志》颍川郡、颍阴县、颍阳县、临颍县之误,可知今本《续汉志》之“定颍”乃“定颖”之误。

五、梁国榖熟

《汉志》无,东汉新置之县。除《续汉志》作榖熟外,《后汉书》他处皆作“榖孰”。洛阳南郊东汉刑徒砖文(H13:2)载:“□部无任,□国榖熟髡钳,□于延平元年,二月廿二日物故。”核对其砖文图版可知,“熟”字释读有误,应为“孰”。又东汉任城王汉墓见有多方“榖孰”黄肠石,光和五年(182)《梁相孔耽神祠碑》亦载“榖孰长”。此外,《汉志》丹扬郡辖胡孰县,《续汉志》作“湖熟”,而南京湖熟镇东汉朱建墓出土木牍作“丹杨郡胡孰”、南京城南发现的孙吴木牍作“湖孰”。这是目前可见的汉代及三国时期以“孰”作地名的各种例证,出土文献皆作“孰”而非“熟”,据此,笔者怀疑今本《续汉志》“榖熟”乃“榖孰”之误。

六、魏郡黎阳

《汉志》亦作“黎阳”。《汉书》《后汉书》等传世文献中皆作“黎阳”,马孟龙根据居延汉简、肩水金关汉简以及洛阳南郊东汉刑徒砖文所载之“犁阳”,认为《汉志》所载之“黎阳”乃“犁阳”之误。砖文所载时间为东汉安帝永初二年(108),可以证明《汉志》之误,不过《续汉志》的断限在顺帝永和五年(140)左右,超过了砖文的时间。

东汉和平元年(150)《张公神碑》、建宁元年(168)《冀州从事张表碑》、光和二年(179)《太尉陈球碑》、中平二年(185)《刘宽碑阴门生名》以及熹平二年(173)《司隶校尉鲁峻碑》等所载皆作“犁阳”,时间在《续汉志》断限之后,据此可证今本《续汉志》之“黎阳”亦为“犁阳”之误。两汉时期的“黎阳”皆当书作“犁阳”。

七、泰山郡梁甫

《汉志》作“梁父”。《汉书》《后汉书》等传世文献中一般亦作“梁父”,此外,新莽封泥见有“梁父宰之印”,可知《汉志》作“梁父”无误。又东汉官印见有“梁父令印”,据此可知,今本《续汉志》“梁甫”乃“梁父”之误。

八、济北国茌平

《汉志》作“茬平”。《说文解字》所载与《汉志》相同,《史记·酷吏列传》《汉书·酷吏传》《后汉书·任光传》所载与《续汉志》相同,因而目前利用传世文献难以辨别二者的正误。肩水金关汉简(73EJT37:844)见有“茌平邑”,核对图版可知,释文有误,应改释为“茬平”。东汉元初元年(114)《谒者景君墓表》、建宁四年《沇州刺史杨叔恭残碑》多处记载“济北茬平”,此外封泥见有数枚“茬平丞印”“茬□丞□”,皆作“茬”,据此可知,今本《续汉志》“茌平”乃“茬平”之误。此外,《续汉志》泰山郡辖有茌县,《汉志》作“茬”,虽然目前并无直接的证据证明《续汉志》之误,但是根据对东汉济北国“茌平”的考察,笔者怀疑今本《续汉志》泰山郡“茌”亦应为“茬”之误。

九、丹阳郡

《汉志》作“丹扬郡”。吴式芬、陈直、赵平安利用封泥、简牍等材料,判断《汉志》“丹扬”应为“丹杨”之误,马孟龙增补了洛阳南郊东汉刑徒砖文的相关材料,亦认为今本《汉志》之“丹扬”乃“丹杨”之误。此外,目前见有十数枚新莽官印封泥“丹杨属令章”“丹杨冤句连率”,上述研究者未曾留意,可以作为西汉时期“丹杨”的有力证据。

由于洛阳南郊东汉刑徒砖文的时间早于《续汉志》之断限,而《续汉志》作“丹阳”,与《汉志》书 写亦有差异。吴式芬在考察西汉“丹扬”之时,指出“唐以前金石,刻丹杨皆从木”,然吴氏未进行 论证。东汉延熹四年(161)《丹阳太守郭旻碑》、中平二年(185)《刘宽碑阴故吏名》皆作“丹杨”,三 国朱然墓出土朱然名刺仍作“丹杨”,根据目前所见之材料,笔者认为今本《续汉志》之“丹阳郡”亦应为“丹杨郡”之误。《续汉志》丹阳郡丹阳县的情况类似。

十、安定郡乌枝

《汉志》作“乌氏”。除《续汉志》安定郡作“乌枝”外,《汉书》、《后汉书》等其他所载皆作“乌氏”,秦封泥见有数枚“乌氏丞印”,《二年律令·秩律》(451)作“乌氏”,肩水金关汉简(72EJC:68)作“乌氏”,汉金文又见“乌氏斗”,因而可知秦至西汉作“乌氏”无误。又东汉光和二年(179)《汉禹庙碑》亦载“安定乌氏”,据此可知,今本《续汉志》“乌枝”乃“乌氏”之误。

余论

除了以上所考之外,《续汉志》仍有部分地名与出土文献呈现的书写形式不一致,或前辈学者已经考证比较清晰,只能增补部分出土文献进行佐证;或出土文献比较单一,目前只能提出一定的质疑,以供学界参考。

广汉郡什邡,《汉志》作“汁方”。《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作“汁邡侯”,《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作“汁防侯”,目前传世文献总计出现四种写法,难以判断孰是孰非。吴式芬、罗福颐、马孟龙综合封泥、碑志等材料,认为《汉志》“什邡”乃“汁邡”之误。吴氏、罗氏所举东汉永元八年(96)《南安长王君平乡道碑》、建宁五年(172)《武都丞吕国已下题名》乃《隶续》所载,并无传世之碑志图版,又建宁四年(171)《西狭颂》作“汁邡”,且碑志图版较为清晰,可知今本《续汉志》之“什邡”亦为“汁邡”之误。

犍为属国朱提,《汉志》亦作“朱提”。汉封泥见有“朱提长印”,则汉代作“朱提”似无误。不过东汉金文见有“朱㮛”,且数量众多,时间跨度大,不应是一时之误。如目前可见有章帝建初四年,和帝永元元年、元兴元年,殇帝延平元年,安帝永初元年,顺帝永建元年、永建四年、永建五年、永建六年、永建七年、阳嘉二年、阳嘉四年、永和元年、永和二年、永和四年、永和六年、汉安二年、汉安三年,灵帝建宁二年等,故笔者怀疑《续汉志》之“朱提”在东汉时期或作“朱㮛”。

上述针对《续汉志》郡县名称书写的勘误,主要利用东汉时期的印章、封泥、金文、石刻、砖文等出土文献,并辅以西汉地名的相关研究成果,希冀以上考证成果对校勘与复原《续汉志》的文本提供一定的帮助与参考。

作者:赵海龙

来源:《地域文化研究》2023年第6期

选稿:宋柄燃

编辑:宋柄燃

校对:杨 琪

审订:王玉凤

责编:汪鸿琴

(由于版面内容有限,文章注释内容请参照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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