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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官网发布

《关于大兴区青云店镇中心镇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DX08-0300-0109地块规划综合实施方案的公示(公示期30天)》

规划用地面积约0.4公顷

将用来建设供电设施

一起来看看详情

关于大兴区青云店镇中心镇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DX08-0300-0109地块规划综合实施方案的公示(公示期30天)

为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与《大兴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加快推进青云店镇中心镇区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地区用电需求,《大兴区青云店镇中心镇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DX08-0300-0109地块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及《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规划成果进行公示,听取公众意见,公示期30天。

用地位置:

大兴区青云店镇中心镇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A片区

规划范围:

项目北邻云萃路,东侧、南侧和西侧均为规划绿地

规划用地性质:

供电设施用地(U12)

规划用地面积:

约0.4公顷(最终以钉桩成果为准

地上建筑规模:

约2400平方米(最终以审定方案为准)

公示期间,如有反馈意见,请在网站发表评论提交反馈意见。我分局将及时研究,并将采信结果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委员会网站进行通告。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无意见。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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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信息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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