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高港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3年12月19日

泰州市高港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于勇军同志为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梅宏俊同志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教育局局长;

申鹏飞同志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局局长;

窦小林同志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晨同志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范晓娟同志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统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陈新兵同志的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施康振同志的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于勇军同志的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教育局局长职务;

马扬光同志的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局局长职务;

徐旭东同志的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戴永建同志的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朱双六同志的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统计局局长职务。

来源:高港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