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1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发出限制消费令:
翼哥有一件事一直不明白
按照一般情况
已经被司法强制执行
已经被限高
债权人可以申请冻结奥凯航空的相关债户,甚至可以申请对其破产清算。
欠了很多债的情况下,不知道奥凯航空如何开展正常经营的?

立案执行申请人广西米切尔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奥凯航空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涉案金额519万元,因奥凯航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三天后


2023年12月14日,湖北省襄阳市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发出限制消费令:

立案执行申请人湖北航宇嘉泰飞机设备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奥凯航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仅仅一天后

2023年12月14日,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发出限制消费令:

立案执行申请人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奥凯航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奥凯航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限制奥凯航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胡如平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 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 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 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并警告:

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对奥凯航空及其法定代表人限制消费多达31次,涉案金额9.1亿元。
可能虱子多了不痒
限高一次真有影响,但限高10次、20次、30次与一次又有什么区别呢?
查了一下奥凯航空的风险情况,显示:
司法案件367宗
被执行人13次
限制高消费31次

仅12月上半月的时间内,就涉及12起法律纠纷案件。

分析奥凯航空300多件案件,不难发现:

54.50%的案件身份为被告,
25.07%的案件身份为原告,
20.44%的案件身份为其他当事人
32.15%的案件案由为劳动争议
64.31%的案件属地为北京
46.59%的案件处于民事一审阶段

有与个人买卖合同纠纷的
有与银行借款合同纠纷的
有与飞行训练公司服务合同纠纷的
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的
当然还有劳动合同纠纷的

毕竟上下游的各方面的如飞机租金、起降费、航油费、航路费、员工工资等等,都要付钱。
也希望奥凯航空、特别是大股东帮助尽快解决这些债务问题,早日轻装上阵!

毕竟,无信不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