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以来,网友对于发生在安徽合肥的一个交通事故连续关注。其原因就在于正常行驶的suv车主在行驶途中没有任何错误的情况下,老人逆行摔倒却被判定了次责。对于这一判决,很多网友有着争议。
现在交警最新回应来了!判suv车主次责没有误判
事件回忆:
12月14日,安徽合肥一车主,在驾车正常行驶途中,就要路口右拐时,一位骑电瓶车逆行的老人却突然在离他不远处摔倒了。
该车主也没有想太多,本着做好人好事的心态,连忙下车把老人扶了起来,但最后老人以及家属要求suv车主进行赔偿,并且该车主也被交警判定需要承担次要责任。
这迅速引起了网友的热议!大家都纷纷表示这种判定对于车主可能不是很不公平,大家纷纷为涉事车主发声。很多网友都让交警回复一下无接触判责。
看到网友的质疑,交警很快的给出了回复:交通事故不一定非要在物理上有实质性接触才会发生。
像该车主虽然没有和老人的电动车有实质性接触,但从客观上来说,是老人看到李先生开车到自己不远处才摔倒的,所以应该负次要责任。
这就是所谓的“非接触性事故”,有交警对非接触性事故也进行了介绍:
后面也有专业律师回应:法律并未将交通事故限定在接触碰撞的范畴,所以判定suv车主是合理的。
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还规定了机动车如果没有过错,可以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
然后有媒体拿了大量的例子来佐证,非接触性事故也是要负责的。
听完交警、律师和官方媒体的解释,大家应该可以对这次交通事故为何定次责有了一定的理解。其实说到底,机动车就算没犯错,但如果在行驶过程中受伤,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这主要还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
比如在这个事故里,老人年纪大了又受了伤需要做手术,不管是老人家人还是交警都希望车主承担一点。因为老人确实是看到车主的车拐弯才被吓得摔倒的,尽管两者没有接触到。
如果司机完全不赔,受伤的一方就要完全承担费用,但如果司机承担一些,这部分赔偿还可以走一下保险,可能是出于对受伤人员的关怀。
其实,这种非接触性事故很难判定,司机到底存不存在过错、该不该负责需要从多方面去考量。
但这件事所反映出来的是民众对于公平正义的呼唤,所有人都想在执法过程中得到公平。
说在最后:
这件事还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所有执法部门都要转变思维,以前可能很简单就能处理的事件,现在只要被人爆到网上,可能会引起很大的舆论,所以执法人员执法可能要更加以公平和正义为准绳。
而这件事最大的争议其实不是赔偿多少钱的事,而是定责的问题。如果光赔钱车主和网友可能也都接受,但定个责任就说明司机是有一定过错的,这可能让大家不好接受。
但如果不定次责,你又没有理由让司机赔偿一部分,直接跟车主说你进行一下人道主义援助,有的车主出于善心就援助了,但有的就不会援助。
既然交警这样判了,我们只能支持交警的判罚。大家以后不管是开车还是使用其它交通工具,都要多观察路况,既是为他人负责,也是为自己负责。
大家对此解释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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