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山东省征兵工作若干规定》和《山东省兵役登记办法》现将我县2024年兵役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全县兵役登记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结束。

二、登记对象

(一)凡常住户籍地在本县,2024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2006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必须参加兵役登记,有身体、政治等特殊情况的需先登记后确定。

(二)有参军意愿的适龄青年,必须在“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网上报名,并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现地确认。

(三)往年已登记,年龄不超过20周岁的初中毕业生、不超过22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含其他相当于高中学历的)和不超过24周岁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需本人登陆“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信息核验。

三、登记方法

(一)自主登记: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按网页提示要求,真实、完整填写个人有关信息,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持此表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相关学历证书(明),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

(二)协助登记: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相关学历证书(明)、一寸照片,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报到,由征兵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登记。

(三)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前往登记的,可委托亲属代理。

四、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六条(摘):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当年未进行兵役登记适龄青年全国各类高校不得为其办理入学手续。

曹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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