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买二手房,
支付了百万购房款,
却发现房无法过户,
她一番调查才发现其中猫腻,
原来卖家早就将房抵押给贷款公司,
而且这房还被他同时卖给了好几个人!
这也太缺德了吧!
不过男子也因为自己这一行为,
被判有期徒刑10年!
购房人购房前没有做产权调查, 花百余万元购买的房屋却无法过户, 最终发现出卖人竟“一房七卖”! 近期,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静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合同诈骗案。
2019年, 李女士通过中介看中了黄某出售的房屋,房屋的位置和价格都让人满意,她很快便与黄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并先后支付了购房款127万余元。
但李女士并不知情的是, 黄某此前已将这套房屋抵押给一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所得百余万元均用于归还自己的个人债务 。此后,因黄某无法归还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房屋被人民法院司法查封导致无法过户。李女士与黄某交涉多次,黄某既无法办理过户,也因房款已被自己挪用偿还个人其他债务及日常开销而无法返还。“钱房两空”的李女士无奈将黄某诉至静安区人民法院。
静安区人民法院受理该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后, 发现涉案房屋竟然已涉及3起房屋买卖纠纷,诉讼标的额已超过200万余元,因黄某有经济犯罪嫌疑,故将相关案件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2023年10月,公诉机关指控黄某犯合同诈骗罪,向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11月至2022年10月期间,被告人黄某隐瞒涉案房屋被抵押、被查封等事实, 先将涉案房屋出售给李女士且并未履约过户,后又与6名购房者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或买卖合同或购房定金合同等,收取购房款或购房定金共计234万元。
人民法院认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和退赔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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