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蒙师教授学生

在中国古代的社会中已经存在蒙师的职业,他们主要是对社会上年龄在5-15岁年龄阶段的学童进行教学活动,让学童在蒙师的指导下进行识字、写字、背诵等教学活动和伦理道德教育。"养正于蒙" 进一步受到人们的重视, 蒙师的重要作用和地位也逐渐得到肯定。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蒙师的社会地位逐渐改变。

清代的人石天基的《训蒙辑要》中记载:"论师儒一道 ,在成己成物。有始有卒者 ,诲人不倦 ;陶铸之德 ,功同造物栽培之任 ,量过生成"。

可见,在清朝的时候,有人开始认识到蒙师在社会上发挥无法估计作用,他们承担着重大社会的责任,特别是对于那些科举考试的学子而言,蒙师具有启蒙的作用。在清朝时期,社会上强烈呼吁要提高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随着蒙师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重视 ,有关记载蒙学教师的资料也逐渐增多。

哪些人有资格成为蒙师?谈谈具体的选择对象

在清朝时期,社会统治阶级重视蒙师对学龄儿童的发挥启蒙作用,以及现实生活中科举考试的推行离不开蒙师的循循教导,人们越来越重视选择蒙师对现实生活的意义。

如粤东启蒙义塾在义学规则中规定 :"义学为转移风化、培植人心而设 ,则延请塾师,尤宜慎重"。
  • 秀才:通识儒学文化,自身修养好
清代时期的陈芳生,在《训蒙条例》中:"儒者不为农工商贾 ,惟出仕与训蒙而已。出仕不可必得 ,训蒙乃分内事"。

秀才

作为蒙师,需要提高自身的修养和学识和热爱教育事业,同时在困苦的环境中坚守教书育人的志向作为选择蒙师的条件。清代时期人们认为塾师应该是人品正派,通识儒家文化,注重修养自身,专心在教书育人上做好自己的分内事情,不应该在担任塾师的职位上出仕为官,强调自己在塾师方面做到专业和专职。

有德之士 ,也就是被选之人在思想行为上的表现与儒学的伦理道德规范相一致 ,其次在才学方面有很高的要求 ,还有就是在教育技能方面的要求,这样才可以的在社会中担任塾师职位 ,所以从此可以看出明清时期蒙师的选择还是相当严格的,而且也越来越正规化。特别是一些早年有过学习儒家文化的学子可以担任塾师一职,他们通过自己掌握的知识和自身修养获得社会上认可。对于社会上的普通百姓看来,塾师的专业文化深厚、思想端正、符合社会认可的标准是蒙师必备的条件。

  • 归隐官员:通晓官学文化,性情醇厚
《清朝文献通考 ·学校考七》记载:康熙九年下令各直省设置社学、社师 ,规定 "凡 府 、州 、县每乡置社学一 ,选择文艺通晓,行谊谨厚者,考充社师。免其徭役,给饩廪优膳。学政按日,造姓名册申报考察 "。

清代时期朝廷专门下旨规范蒙师的身份考核标准,具有通识文学才能的人才可以担任塾师,他们性情醇厚,谨慎言行。在社会上符合这些条件的人大多是一些饱学之士和辞官归乡的官员,他们在归隐家乡之后,凭借自己曾经是接受过蒙师的教导和自己的学识谋得一份官职为条件,在私塾在当做蒙师,在家乡中教书育人的同时把自己的知识传授给后代。

官员

"凡天下郡邑皆有学,学必有官。官之所事 ,修身以律士 ,讲学以教人。凡薄书、钱谷 、刑名 ,类皆不得杂之。责之专 ,任之重,视古有加矣"。自古以来人们把读书和在朝廷为官联系在一起,读书是为了取得一份官职。特别是对于曾经为官的蒙师来说,他们是社会精英文化的仰慕者和追随者 ,深深熏染了社会底层的学子,他们是社会底层的草根文化与 "为学入仕" 的社会精英文化之间的纽带 。

  • 文化流人:出自名师,学识渊博

宁古塔犯人

"宁古塔满洲呼有爵而流 者曰哈番。 哈番者,汉言官也。 而遇监生、生员,亦以哈番呼之,盖俗原以文人为贵"。清朝一大批有文化知识的官员被贬到边疆或者贫困的地区,其中不乏学识渊博的文人名士,贬流的人群中有知识文采的人员称为文化流人。这些文化流人给学童教书来获取日常生活中经济,这样来促进地方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给边远地区带来了文化曙光。这些被贬的犯罪官员、士子根据当地的经济和文化发展情况给予适当的指导和技术支持,大部分被贬的人会投身于教育中,在当地担任蒙师职责,给适合年龄的孩子教授知识,让他们学习文化知识和伦理道德等。

古代“启蒙老师”--蒙师社会地位提高的表现

"读书儿童一生发轫之始",可见蒙学是为了学童了解伦理道德、认识自己人生目标等方面打基础,让学童初步了解社会上的文化常识掌握理论道德的孝,为学童日后长大成人成才奠定基础。特别是清朝时期,蒙师的社会地位得到提升体现在蒙师得到社会多方面力量的支持,经济发展较快和注重科举考试的地区,蒙学是各个学子进入学堂前必须经历的阶段,处在边远落后的地区,则会大力推进蒙学的进行和发展,给适龄儿童创造受教育的机会。

  • 官方力量:政府大力支持蒙学教育的发展

中国自古以来注重民间教化的传统,同时为了规范农村地区社会民众的道德伦理、 加强风俗教化, 统治阶级提高了对文化育人的重视程度, 诏令各地广泛设立义学、 社学、 家学等。明清时期,为了保障蒙学教学的质量和蒙师人员的充足,朝廷下令对从事教育蒙师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和经济特权,在义学 、社学中任教蒙学的 ,尤其是那些具有举人 、贡生等身份的人任教 ,这些人通常都是享有免除差、徭待遇,同时设置一些学田给各地的蒙师耕作作为经济支持。

清代学生

在国家设立的义学、社学任教的蒙师经济来源直接由国家支付,由国家政府出钱维修学堂的各个方面,保障各个地区蒙学学堂正常进行。这些以前没有的形式,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蒙师在社会中的身份和地位。

  • 推广程度:全国各地大力提倡延师训蒙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生产力水平的提升,识字读书逐渐成为社会上风尚。在清朝时期,顺治下令各省府州县令多地设立义学社学,各地顺应统治者的指令纷纷设立社学, 陕西省有十六州县 "拟设立回民义学九十四处"。可见当时延师训蒙已经成为普及官话、沟通文化、民族团结移风易俗的重要措施,一些富商加强对子弟教育要求,对他们进行教育投资,希望子弟深受文化熏染,懂得文化常识和伦理道德教育,从此走上通过科举考试谋取官职的道路。

  • 社会声誉:以蒙师为尊

清代太学士

在封建统治社会背景下,文人社会阶级地位略高于农工商贾社会阶级地位。特别是在民间,对于有文化的蒙师来说,他们懂得读写字,朗诵背读诗篇等,同时根据自己的文化水平做出一些诗篇、对联之类的作品,关注国家政事和懂得天文地理的知识等。

同时蒙师根据自己的能力传授知识给当地的适龄学童知识,即使是蒙师教学工作强度高、收入微薄的情况下依然倾心教学,培育适龄学童,孜孜不倦地讲解文章知识,让耕作家庭的孩子获得学习知识的机会。 因此,蒙师群体深受乡民的尊重,部分热爱教书和有家学传承的蒙师, 在社会上的声望也比较高。

  • 教育权力:享有设立教学纪律权力

普通百姓对于蒙师在开蒙、 启蒙儿童的过程中,授予他们具有专业的教育权利。在蒙学教育过程中,家长尊重蒙师对学童进行因材施教,基本的知识教育和修身教育、教学内容和教学教材的选择、教学的形式等根据蒙童的实际需要而筛选。有些学识渊博的蒙师,根据自己的能力适时编写一些教材和讲义等,然后会与家长进行交流和沟通,让家长同意自己的孩子多学习一些知识,加强对学习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罚站

在教学管理方面, 明清蒙学中设有严格的规章制度, 赋予蒙师管教学生的多种权利。对于学习不认真或者是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蒙师对这些学生进行一些适当的惩罚,如轻则训斥, 重则鞭挞, 多次劝诫仍不管用时, 便可退学。严格要求学生是蒙师专有的权力,他们用约束性规范学童的行为得到明显的教学效果,符合当时人们对开蒙养正的要求,在社会上得到百姓的肯定和支持。

结语

在清朝时期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经济得到发展,百姓的生活得到改善,社会上对蒙师的需求量逐渐增加,进而对蒙师队伍的要求会提高,体现出蒙师的社会地位得到提升。朝廷统治者为了保障蒙师人员数量的充足和蒙学教学的质量,在蒙师的选择和社会上多方面支持蒙师力量提高要求,增加对蒙师职位的吸引力,同时在全国各地设立多处公办的社学,满足社会社会上对蒙学的需求,增加各地学子的就业的机会,提升蒙师的待遇。

赋予蒙师享有自己的教学权力,提高蒙师在社会上的声望等各方面体现出清朝时期蒙师的地位得到提升。此外 ,在清朝时代 ,朝廷鼓励文人、学者们不仅创作出作品歌颂和赞美蒙师来强调提高蒙师地位 ,改善蒙师待遇和教学环境,而且还把反映蒙师题材的小说、戏剧搬上舞台 ,让更多人知道蒙师对社会的贡献值得肯定,这样来倡导整个社会尊师重教之风气。

参考文献

1、论清代蒙师社会地位的提升

2、论明清时期蒙师的作用及其地位

3、蒙师的身份溯源及其价值诉求

4、论清朝私学教育管理

5、清代塾师的教学活动述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