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1日凌晨,董事轩就涉甘肃地震不当言论道歉,并慷慨解囊捐款5200元。她曾在直播时称“甘肃地震离我这儿800公里远,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当舆论对她猛烈抨击时,大V胡锡进公然表态称:反对封杀,让平台和她自行了断。

那么,董事轩是何许人也呢?据说是知名女网红,快手账号粉丝居然高达300万。董事轩是个公众人物,却没有一点共情心理。令网友愤怒的是,她竟然表示自己没有亲人在甘肃,而且是嬉皮笑脸的模样。

对于董事轩的言论,网友们议论纷纷。
有人认为,这个女人就是为了博眼球和流量,连人最基本的同情心和良知都泯灭了。所以,即使她捐了5200元,也绝不原谅她。对于这种网红,必须永久封杀。
也有人认为,董事轩可能也就是逞一时之快,没脑子不计后果的女人。事后她也道歉了,而且还捐了款。建议不要一棍子打死,还是得饶人处且饶人吧。
还有人认为,董事轩作为一名公众人物,在公开场合说话必须要注意分寸。不过,既然她在平台上说错了话,就应当适用平台规则对其进行惩罚。

这事自然少不了老胡的声音,他的观点大意是:即使她说错了话,行政机构也不要轻易出手封杀。可以短期禁言,但封号应当谨慎。人犯了错,要有改正的机会,应当让互联网社区自行与她了断。

董事轩这次是演砸了,前面大放厥词时口口声声说自己没钱捐,后面被舆论口诛笔伐无力招架时,却又一下子拿出了5200元捐助震区灾民。这前后差别这么大,简直是令人刮目相看啊。

董宇轩发表不当言论,真的只是平台和她之间的事吗?
首先,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不能随心所欲,肆意去伤害他人或者抛出一些有违善良道德风尚的言论。每个成年人都应该对自己的言行负责,若构成违法则应接受法律的惩罚。
其次,依据《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再次,网络平台和用户之间管理与服务并存,从根本上来讲是一种合同关系。平台对违规用户的处理,并不能代表法律,而只是依据平台的规则以及其和用户的约定。用户因为违规被禁言或者封号,这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
最后,一旦网络用户的言行违法,就不能以这是平台和用户之间的事来搪塞,阻挠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长此以往,将会混淆人们的是非观念,让法律法规形同虚设。

要不要封杀,这是有关部门依据事实及相关规定作出的。如果其行为已经触犯了相关规定,那么行政机关就有权而且应当作出相应的处理。如果没有,即使其言论有欠妥之处,也应该保持包容的态度。
衡量公众人物网络言论是否合规的标准,其实就是是否违反了法律法规规定,是否有悖于公序良俗,是否会扭曲人们的价值观和世界观以及人生观。因为公众人物的特殊性,对其言论自由应当作出比普通民众更严格的约束。

老胡作为一名公众人物,他和司马南一样,都活跃在社交平台上。老胡是比较温厚的,他的心胸也比一般人宽广,或许是站的高度不一样的缘故。当年笑果文化旗下艺人发表辱军言论时,他也曾建议不要封杀,当然后来态度变了。
君子不妄动,动必有道,言必有理。无论董事轩是被封号、禁言还是被封杀,只要和她的言行相符,我们都应当赞成和拥护。作为媒体人理应慎行谨言,在相关处理尚未做出之前,尽量不要用自己的主观臆断去干扰别人的判断。

据悉,董事轩涉事的账号已经被处理。至于她是否会被封杀,那就要看她的身份以及其不当言论造成的影响以及危害后果有多大,而不是某某人的一句“放过她吧”。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