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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闹矛盾封住为婆婆买的寿穴
事实经过
上海王老太的丈夫、大儿子早年去世。为了能让王老太百年后与他们合葬,小儿子(小儿媳)一家购置了一块三穴墓地,其中一空穴留给王老太日后落葬,并在墓碑上龛好寿名。
此后,王老太与小儿媳胡某因动迁利益分割问题产生婆媳矛盾心生嫌隙,心有埋怨的小儿媳于是一方面把属于王老太的空置的寿穴用水泥封掉,另一方面,也把墓碑上的寿名抹去了。
法律评析
自从浦东法院发布这个案例后,广大网友还是比较愤慨的,几乎成一边倒的对小儿媳进行了口诛笔伐,那这个案子从律师的角度到底怎么看呢?
1.购墓、立碑等行为作为一种民间习俗,符合我国的传统美德和公序良俗,是一种“尽孝”的体现。该空墓地(穴)归属于王老太所有。本案中,小儿子(小儿媳)一家购置了一块三穴墓地,其中一空穴留给王老太日后落葬,并在墓碑上龛好寿名。这一系列的行为表明小儿子(小儿媳)一家将购买的三穴墓地赠送给了王老太的丈夫、大儿子和王老太,因此此处的空墓穴属于王老太所有。
2.小儿媳胡某的行为既侵害了王老太墓地的使用权,也对王老太客观上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墓地、墓碑这种特定物既具有生者祭祀、悼念已故亲人等精神慰藉的人格象征意义,又具有财产属性。本案中,小儿媳胡某封寿穴、抹寿名的行为确实要不得,她既侵害了王老太的财产所有权,也侵害了王老太对配偶、子女的情感利益,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精神损害。因此,法院判决其恢复原状并赔偿王老太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是恰当的。
3.家和往事兴!虽然自古就有“清官难断家务事”一说,尤其是婆媳关系,但是在这里我们还是要呼吁:家庭是温馨的港湾,作为婆婆要有爱、不糊涂,作为儿媳要孝顺、心眼好!家人之间更要多一些理解和包容,少一些埋怨和责难。愿我们都从这个案件中吸取教训,努力经营好我们每一个大家庭,毕竟家和才能万事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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