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区议会选举投票刚刚结束,透过选举产生的264个议席,特首李家超(12日)出席行会前见记者时,宣布179名区议会委任议员名单今午公布,来自工商、专业、地区组织等,亦有来少数族裔,年纪最轻为23岁。新一届区议会全体470名议员2024年元旦日上任。

新制度下,民政事务专员担任区议会主席,并撤销区议会副主席一职。换言之全体区议员薪酬划一,按第六届区议员薪津安排计算,为每月36,710元。区议员的约满酬金则为区议员酬金总额的15%,约为26.4万元。薪酬亦有机会因应去年的甲类物价消费指数而作出调整。

过去,区议会主席及副主席经议员互选产生,正、副主席可额外获发等同区议员酬金100%和50 %的特别津贴,主席又独享约4万元的酬酢开支。但新制下,作为主席的民政专员因属公务员,不会获得各项津贴。

营运开支偿还款额每年约58万元

区议会设实报实销的营运开支偿还款额,用以支付执行区议会职务所需的开支;每年的余额会累积拨入随后年度,直至当届区议会任期结束为止。其中只服务区议会者,每年有58.1万元,平均每月48446元;具多重身份者,包括同时担任行政会议成员及立法会议员,每年偿还款额为38.7万元,平均每月32297元。

每年逾3万元医疗津贴

区议员亦有非实报实销的杂项开支津贴,金额为每月8310元,用以支付小额开支。当中最多50%可用于支付租金和职员开支。如区议员同时担任行政会议成员及立法会议员,杂项开支为每月5540元。至于实报实销的医疗津贴,款额为每年36,530元,兼任立法会议员者则没有额外医疗津贴。另有实报实销的外访拨款,每届区议会任期不多于10000元。

开设新办事处偿还额为12万元

另外,实报实销的开设办事处开支偿还款额,款额上限为每届区议会任期12万元,新任或连任但曾搬迁办事处的区议员,合资格申领款额的100%;如上届任期曾申领该款额,而在现届任期没有搬迁办事处的连任区议员,合资格申领款额的60%,即7.2万元。

区议员亦可报销结束办事处开支偿还款额,当中包含2个部分,其一是款额上限为每届区议会任期72,000元,用以支付结束办事处所需开支;其二是不设上限的独立部分,用以支付法定遣散费实额。

明年元旦日履任的第七届区议会,毋须再由议员互选正、副主席,十八区均由当区民政事务专员将出任主席,过去适用于正、副主席的酬津项目将予以取消,包括为区议会主席及副主席提供的相等于区议员酬金100%和50 %的特别津贴,及只供区议会主席支用的酬酢开支偿还款额。

原本只供区议会主席支用的酬酢开支偿还款额,款额上限为每年41,050元。而区议会正、副主席的薪金分别为逾7万和逾5万元,较其他区议员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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