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篇章:剐蹭泊车后逃逸的小人

都说人之初,性本善,唯独庄子提出人之初,性本恶的看法。

我想,庄子是对的。人的本性,一生下来就有喜欢财利之心,依顺这种人性,所以争抢掠夺就产生而推辞谦让就消失了;一生下来就有妒忌憎恨的心理,依顺这种人性,所以残杀陷害就产生而忠诚守信就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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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下来就有耳朵、眼睛的贪欲,有喜欢音乐、美色的本能,依顺这种人性,所以淫荡混乱就产生而礼义法度就消失了。这样看来,放纵人的本性,依顺人的情欲,就一定会出现争抢掠夺,一定会和违犯等级名分、扰乱礼义法度的行为合流,而最终趋向于暴乱。

所以一定要有了师长和法度的教化、礼义的引导,然后人们才会从推辞谦让出发,遵守礼法,而最终趋向于安定太平。由此看来,人的本性是邪恶的就很明显了,他们那些善良的行为则是人为的。人的本性是邪恶的,他们那些善良的行为是人为的。

前些日子,在公司吃完午饭,我从楼上下来楼下溜达消消食。走着走着,就到了写字楼外围的过道,这是一条极为狭窄的道路,即便如此,也在路侧停了一溜汽车。

我走到小广场里面,边散步边晒太阳,也欣赏了雪后的景象。

突然,一声咔嚓的声音传了过来,我寻着声音将目光聚焦了过去。看到一辆车在侧方停车位要开出来。可能是由于狭窄的缘故,两车前后距离很近,再加上雪后的积雪冻冰,这辆要开出来的车剐蹭了前方静止泊车的左后尾位置。通过刚才咔嚓的声音可以判断这个剐蹭应该蛮严重的,可是要离开的肇事者并没有下车查看的意思,他只是从车位出去后,掉头行驶而去。

如果不是看到地上的轮胎印以及被剐蹭的伤口,仿佛肇事者就跟没出现一样。

他就那样潇洒的离开了,剐蹭后都没下车查看对方跟自己的车辆,挺无语的。我保证,他肯定知道剐蹭了,因为我相距5米,剐蹭的声音特别响亮,他是当事人,就坐在车里,也肯定第一时间发现了。可是,他硬生生的逃逸了。。。

等我溜达完,正好经过被剐蹭的车辆面前时,看到左后尾有一大片被剐蹭的伤口痕迹,甚至喷漆都剐蹭掉了,露出黑色车皮,深浅不一,还有凹进去一块,简直惨不忍睹。看到如此伤痕累累,越发觉得肇事者可恶至极,即便他娘的你不是故意的,也要负责呀,你他娘的,肇事逃逸了,算什么事?

这不禁令我想到了自己经历的几次剐蹭事件,第一次是在石家庄提车后,我从市区去赵县参观柏林禅寺。返程路上,经过一个高速的入口,当时有很多大车排队进入高速,再加上国道上小车众多,所以是大堵车。那是我第一次一个人提车后的自驾经历,因为没有经验,很紧张,所以走着走着被其他车加塞儿。走着走着,突然就听到咔嚓撕裂的声音,当时给我吓坏了,特别特别紧张,我以为剐蹭到了别人的车,但是当时也没有人停车什么的,我就寻思是不是我被别人剐蹭了,但是坐在车里肯定看不出来。车流在满满的前行,堵车时刻,根本不能停车,无奈硬着头皮行驶到高速入口之外,远离车流后,果不其然,发现我的爱车右后门被剐蹭了一个长道子。哎呀,当时的确是没经验,很紧张,导致了本次的受害。剐蹭我的人,肯定也是逃之夭夭了。直到现在,我的车还有伤口痕迹,我也没去喷漆,因为不影响正常行驶,不妨碍安全,所以就没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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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剐蹭我车的这个逃逸者和本次公司楼下的逃逸者,实质上是一类人。人之初性本善是有暇疵的。在人性的概论下,根本经不起推敲和考验。如果没有法律和道德的约束,人性之恶劣,一览无余。

我真后悔,下楼遛弯的时候没带手机,不然就可以拍下肇事者的车牌号了,但是话说回来,如此做是有凶险的,肇事者对我打击报复咋办?我忽然抬头,发现两侧有摄像头,应该完整拍摄了记录了肇事者剐蹭的过程。希望受害车主能通过法律途径找到肇事者,并且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祝愿祝愿。

朋友,你见过的人性恶劣有么?

森林2023年12月23日星期六12:33于北京市大兴区高米店北

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