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2个月前被偷的手机出现在了转转平台的“自由市场”上,并且被其他人购得,买家还找上门来要密码,甚至想要失主把手机买回去……近日,陕西女生小李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经历,称虽然早已报警,也多次与转转平台沟通,但感觉很难要回手机了。(据12月23日上游新闻)

小李的手机在二手平台上被售卖。(来源: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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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的手机在二手平台上被售卖。(来源:上游新闻)

丢失的手机被其他人当成二手货物买了,其中一定会牵涉到手机转手的过程,失主最容易想到的当然是,卖家就是偷手机的人,偷完之后再通过二手平台卖掉赚钱,但实际情况可能更为复杂。将手机放在二手平台上售卖的人,可能是偷盗或者捡拾这部手机的人,也可能只是盗窃赃物“转手”的一环,究竟事情的真相如何,光靠失主个人的力量,是很难查清来龙去脉的,这就需要警方及时介入,平台和所涉人员积极配合。

但小李的遭遇让人感到很无力,明明知道自己的手机在哪里,甚至买到这部手机的人还通过“防丢失模式”找到了她,但是因为这桩非法的买卖已经通过平台成立,她要想拿回自己的手机,不但困难重重,还面临着买家不愿报警,反而向她索要钱财的窘境。如果说,自己被偷走的手机,还要自己花钱买回来,那么公道何在,法治何存?即便买家的确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的赃物,属于善意第三人,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客观上也是替作案分子销了赃,应当将赃物交给公安机关后,再就自己所受的损失向出卖人或平台追偿。二手平台也应该建立相关的对接制度,处理和防范非法交易的发生,

而二手平台在整个处理过程中的消极态度,让人觉得很忧心,很无语。当失主向二手平台举报有人疑似销赃后,平台先是称相关卖家不接电话,不回消息,没有办法,之后又表示要举报者提供报警凭证和警方联系方式,才能联系对接,“到时候在警方的协助下,看卖家是否愿意配合”,言下之意是,哪怕警方介入了,卖家如果不配合也没办法。对待销赃这样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此缺乏警觉,甚至有放任之势,让人不得不忧心,这样的平台岂不是会成为小偷销赃的“天堂”?

值得提醒的是,二手平台对于销赃睁只眼闭着眼,不仅会让失主蒙受财产损失,而且会导致不法分子的非法所得合法化,变相纵容了犯罪行为,助长了犯罪分子的气焰,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和正常经济秩序,干扰正常的商品买卖,严重影响了民众的生活安全感。买家如果明知是赃物,还贪图便宜购买,平台如果明知是赃物,还提供买卖渠道,这都是违法行为。

据最高法的相关司法解释,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无法挽回的;实施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进行追究的,都可能涉嫌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即便没有到犯罪的程度,收购有赃物嫌疑的物品,也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买家为了维护一己之利,平台为了推卸监管责任,坐视他人财物蒙受损失,坐视犯罪行为带来的恶劣影响,道德上,法律上,都说不过去。

每一个有社会担当,期待公平正义的人,对待违法犯罪行为都应同仇敌忾,而不是与之狼狈为奸。无论是失主、买到赃物的买家还是提供的平台,都应该齐心协力地配合警方,抓到小偷,避免更多的人蒙受损失,防止二手平台成为销赃的绝佳渠道。如果平台运营者连这点自觉性都没有,法律就应该好好地给他们上一课。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