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6月21日下午,成都市青白江区派出所接到报案,报案人说XX小区某户人家发现了异样的臭味,邻居们也说多日没见到屋子里的主人了。
屋子的主人是一对母女,居委会担心她们出了事情,又打不开门,只好打电话报警。
接警后,警方立马赶到了现场,确认敲门无人应答后,警方破门而入。门打开后,所有人都被眼前的一幕给惊呆了。
在主卧门后面,躺着一具高度腐烂的小女孩尸体,上面遍布蠕动的蛆虫,她指甲里有血迹,门上也有抓痕,死状惨不忍睹。
周围居民看到后,都泪如雨下,告诉警方,这是屋子主人的女儿李思怡,当时只有三岁。
三岁女童为什么会惨死在家里?她妈妈去哪儿了?警方一边安排尸检,搞清楚女童的死因,另一边寻找孩子的妈妈李桂芳。
随着调查深入,李思怡死因被揭开了,真相让所有人都感到无比愤怒。
原来,根据尸检报告显示,这个三岁大的小姑娘是被活活饿死的,她的妈妈李桂芳当时在戒毒所里,早已失去了自由。
李桂芳为什么会在戒毒所里?
李桂芳从小到大就是一个不良少女,不学无术,经常在一些不三不四的地方鬼混,她的父母在她小时候缺乏对女儿的管教,等到女儿长大成人了,他们再想管教,发现已经来不及了。
随着年纪增长,李桂芳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最终李桂芳自己选择了另一半,与一个男人步入了婚姻的殿堂,还生下了一个儿子。
可是,李桂芳命不好,遇人不淑,婚姻过得不幸福,几年后选择了离婚,儿子交给了前夫抚养,自己一个人搬了出去。
离婚后,李桂芳不仅没有好好生活,反而更加堕落了,经常游荡在各种娱乐场所,混迹于各色人中,也认识了很多不三不四的人,终日过着醉生梦死的日子。
在一次意外中,李桂芳怀上了李思怡,她不知道孩子的亲生父亲是谁,却选择把孩子生了下来,就这样,李思怡来到了人世间,开启了悲剧的一生。
李思怡出生后,李桂芳再度当了妈,依然本性难改,她不愿意努力工作养活女儿,只知道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
李思怡被饿死的前十七天,由于家里没钱了,李思怡还生病了,因此李桂芳跟几个“朋友”干起了老本行,跑到超市里偷鸡摸狗,被保安抓个正着,送进了派出所。
警察黄小兵审讯李桂芳时,发现李桂芳有些不对劲,经验丰富的他怀疑李桂芳吸毒了,便进行了检查,结果正如他所料,于是黄小兵按照规定,送李桂芳去戒毒所戒毒。
听到这话,李桂芳慌了,她很清楚戒毒时间很长,还是强制性的,便赶紧哀求黄小兵:“我女儿只有3岁,她独自在家有危险!”
可是,黄小兵还是把李桂芳送到了戒毒所。尽管李桂芳再三抗议,恳求警方给她一个安顿好女儿的机会,但是警方都没有松口。
把李桂芳送到戒毒所后,警方回去的路上经过了李桂芳家里的小区,尽管他们已经许诺李桂芳会安置好李思怡,但他们根本没放在心上,连看都没看一眼。
可怜的李思怡,由于母亲李桂芳出门之前担心她乱跑,把门反锁了,因此她连出门的机会都没有,就这样一个人被锁在了家里。
黄小兵不仅没有安置好李思怡,连李桂芳亲属都没有通知到位,以至于李思怡被困家中长达17天,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在饥渴交迫下活活被饿死。
真相大白后,引起了大家的愤怒。众人谴责李桂芳枉为人母,选择把孩子生下来却不负责任,害死了自己的亲生女儿。
大家也谴责民警不负责任,明明只要他们上点儿心,去李桂芳家看看,把李思怡安顿好,孩子就不会饿死,可是他们居然冷漠无情到了这一步。
真相大白后,所有涉案人员都受到了惩罚。直接责任者是警察黄小兵,他被判处了3年有期徒刑。另一个责任者是所长王新,他被判处了2年有期徒刑。
至于李桂芳,她得到了10万块钱的补偿,这让很多人感到愤愤不平。事实上,对她而言,女儿的死可能已经是最大的惩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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