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制造出的军用手枪中的枪牌撸子、马牌撸子和袖珍手枪掌中雷三款手枪已经非常成功,但枪械大师勃朗宁还是不满足。

当时的手枪无非服务于三种人,参加军事作战的军人、对付歹徒的警察或者中高级军官、日常自卫的平民。

枪牌撸子作为第一款军用手枪,基本能够满足军用需要,缺点是威力较小,安全性也稍有欠缺。

显然,随着性能更为优越的马牌撸子大量投入市场,枪牌撸子会被马牌撸子逐步取代。枪牌撸子的改进版马牌撸子则相当完美,成为后世最经典的一款军用手枪。

而马牌撸子后续的大眼撸子,也就是M1911大口径手枪,则更是一款精妙绝伦的军用手枪,它甚至一直用到20世纪90年代才基本退出美军现役,今天的美国警察仍然在使用这款武器。

显然,军用手枪这个领域已经无需继续加码,现有的勃朗宁手枪足以满足需要。

可是,勃朗宁敏锐地看到警用手枪和自卫手枪领域还有很严重的缺失。如果用以上这些手枪作为警用手枪和自卫手枪,都无法满足需要。

这些手枪的威力太大,穿透力也强,射程过远,都不符合警用手枪和自卫手枪的基本要求。

据不完全统计,警察和歹徒的枪战基本都发生在40米内,双方互射不超过4发子弹。所以射程远、威力过大的军用手枪,不但对警察没有意义,还有反作用。

如果子弹穿透力过强,反而容易造成意外的误伤。中国军用54式手枪就是一种警用手枪,这种手枪威力太大,近距离可以毫不费力地击穿汽车门、铁制垃圾桶,穿透人体更是不在话下。

实战中,54式手枪容易造成误伤,甚至有过穿透两个人击毙第三个人的情况。

至于M1906袖珍手枪,它是一款不错的自卫手枪,但也仅仅限于最基本的自卫。缺点是射程太近,平民自卫尚且有些欠缺,更别说作为警用手枪了。

警察和平民毕竟不同。平民可能一生都不会遭遇一次人身上的危险,而警察则危险得多。

根据美国警方的统计,警察每年大约有四次会遭遇死亡的威胁,如遭遇持军用武装的歹徒、持各种民用枪械的黑帮分子、手持冷兵器的普通罪犯以及车祸等。

换句话说,警察仍然需要一定的打击力,在武器上至少要比武装平民要强。

M1906掌中雷相比当时美国欧洲市场上泛滥的转轮手枪(警察标准用枪),并没有任何优势,这显然是不行的。

显然,需要一款能够作为警用手枪使用的手枪,既要具备比M1906掌中雷更好的自卫能力,也要能够明显强于转轮手枪。这种手枪主要提供给高级军官、特工人员和警察等使用。